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政府服务质量评价制度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政府服务质量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政务服务工作,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全体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勤政廉洁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受评议的内容
1、为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情况;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从政、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情况。
2、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办事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处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以及违法违纪的情况。
3、政务服务是否坚持依法审批、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效率的原则。
4、办事程序是否合法、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监督,有无“暗箱操作”和“吃、拿、卡、要”行为。
5、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情况;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并联审批制执行情况。
6、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职业用语规范文明、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服务热情的情况,有无“生、冷、硬、推、拖”现象。
7、由群众评议的其他内容。
二、群众评议的方式方法
1、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评议。
2、评议卡评议。坚持群众评议工作经常化、长期化,设立群众意见箱、发放评议表。群众可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投入意见箱,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评议。
3、群众座谈会评议。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单位)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4、聘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为义务监督评议员:
5、其他评议方法。
三、对评议工作的要求
1、实施群众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群众评议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对群众的评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汇总上报,结果及时公开反馈并作为考核依据。
3、各有关部门接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应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要做到能马上改的立即改,不能马上改正的要拟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措施执行的督查工作。
4、严禁任何人利用职权对评议中提出意见的群众打击报复,违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5、限时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视反馈需要采取上网公告、寄发函件、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在接到评议意见和建议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
6、对群众评议工作落实不到位和不按时以及不按要求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与工作人员及其单位的年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