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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临湘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来源: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16-02-18 08:29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中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我市教育系统内发生的一切突发公共事件,做好应对和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校园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及《临湘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特制定本部门预案。现将修订后的《2016年临湘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各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子(分)应急预案,坚决杜绝责任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6年2月18日


2016年临湘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园公共安全及趋势分析基本情况

我市教育系统现有高中3所,职高1所,市直初中5所,市直九年一学制学校1所,市直小学4所,乡镇中学18所,乡镇联校2所,市直幼儿园1所,民办学校5所,民办幼儿园119所;在校中小学生48000人,在园幼儿12000人,在编在岗教职工3700人,临雇人员近400人;有校车183台。本系统线长面广,人员多,设备设施多,安全隐患大,隐患重点是校车安全、交通安全、校园踩踏、食品中毒、消防、溺水等,因此做好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特别重要。

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加强合作、处理有力。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在校园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师生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触电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闹事、游行、“法轮功”等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 挥 长:朱琼波       手机:13808403185

副指挥长:邱国营  汪晓罗  黎大中  李正良  李开德

成    员:李珍堂  冯  刚  李彰波  陆辉娥  杨小英

周良森  梅  松  何培林  周良植  程宪政

吴安安  各股室长、各学校校长、园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方丹霞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安全工作。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能:一是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二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三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四是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五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有关书面材料,按“双轨同步,口径一致”的原则,报送至市政府应急办。

(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现场指挥长由指挥部第一责任人根据事故类别指派副指挥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股室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职责: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指挥长的决策、指令和命令,指挥现场处理,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险情的进一步蔓延、扩大;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和救护装备物质,组织抢救伤员,实施现场救护;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警戒维护组:

组  长:邱国营  手机:13974035498

副组长:李彰波  周良植

组  员:沈荣华、周小六、程艳华、赵必文、方明、李伟、刘久龄、沈磊勤、谢笋、汤辉及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职  责: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紧急抢救组:

组  长:汪晓罗  手机:13707401186

副组长:冯  刚  梅松

组  员:陈维奉、何奇文、李晟、田志宇、安永峰、方顺、吕佳兵、涂勇奇、彭白羽、毕金香、余祥辉、刘庆、方超纲、谢鸿飞及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职  责:开展现场施救。

信息联络组:

组  长:黎大中  手机:13974090868

副组长:杨小英  吴安安

组  员:李小林、李意、易扬、陈伟、方小猛、葛芸及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职  责: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正良  手机:13707400085

副组长:陆辉娥

组  员:彭日红、万琼、陈光荣、石榴、李胜月、陈建良、张正兵及由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救援物资,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处理组:

组  长:李开德  手机:13707400736

副组长:周良森  程宪政

组  员:方亚雄、李琼波、喻三星、方丹霞、袁宏舟、陈清泉、柳忠浩、陈建林及由指挥部指令局机关及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职  责:做好劝解、安抚、慰问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宣传、预备机动组:

组  长:李珍堂  电话:13874036142

副组长:何培林

组  员:郑虹、袁菲、李灿

职  责: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三)参与救援突发公共事件相关部门职责

1、公安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人员疏散和维护秩序,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道路的畅通。出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时,根据情况封锁现场,查清原因。若遇火灾,消防部队应及时接警,及时救护,尽量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

2、卫生部门:负责突发事件造成伤亡人员的及时诊断和救治,指导做好群体性卫生保障工作。

3、宣传部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禁盲目报道、任意炒作。

三、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序等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4级。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

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市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二)较大突发事件

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程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的影响,由学校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直接进行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市教育局报告突发事件。

(三)重大突发事件

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当地党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市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

(四)特大突发事件

指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当地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甚至需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理,按规定必须向省教育厅、岳阳市教育局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四、应急响应

(一)突发事件的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单位(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立即将事故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753617,3753635),由教育局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并报市委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岳阳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及其他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2、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发后已初步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的情况;

5、突发事件应对的最新进展情况;

6、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如事件紧急,为做到处理及时,情况紧急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电话报告再文字报告,来不及报告详细情况的,可先初报,随后续报,直至事件处置完毕终报。

(二)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1、市教育局接到报告后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组成突发事件处理现场指挥部;

2、指挥部迅速调集力量按照分工组织施救和疏散,根据突发事件等级,适时向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5、事件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6、开展事故调查。

(三)校园外群体性事件的处理程序

1、市教育局安保股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并通知指挥部相关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通知相关学校主要领导,并由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学校接到有关部门通报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由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向市教育局安保股报告;

2、现场由指挥长或其指派的副指挥长统一调度和处理;

3、各学校领导、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应做好本校、本班学生的稳定和思想工作,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及时疏散;

4、其它参照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四)、教育(校园)网络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程序

1、单位(学校)发现教育(校园)网或网页上出现有害信息或遭受黑客攻击,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仪器电教站报告;

2、单位(学校)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删除有害信息或修复,如技术力量不足,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教育仪器电教站或市公安网络中心。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

(一)组织领导

各学校、教育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工作,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自己实际迅速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明纪律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突发事件发生或扩散的,对无故、借故不参加或设关设卡拖延处理工作及不服从统一指挥的,要启动有错无为问责程序,追究有关学校、单位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机制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现场应急处理的方案。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预防处理预案,形成联系畅通、指挥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业务培训和演练

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各项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演练,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五)物质与经费

各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交通工具和应急资金、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必要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用或调剂。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