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申报参评材料报送清单
一、纸质稿
参评材料袋:最多不超过3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
二、电子档(各市州汇总发送至邮箱hnsjytzgb@163.com)
1. 职称系统导出的参评人员电子数据包(是一个“.rar压缩文件”,解压之后为“hnzc”文件夹,里面为.dat文件)
2. 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汇总表(附件2)
3. 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3)
4. 个人述职报告
5. 公示表(以参评人员“姓名”命名的word文档,页面设置:A3纸张大小)
三、市州单独打捆提交的材料
1. 职称系统导出的参评人员花名册(盖章,一式2份)
2. 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汇总表(附件2:盖章,1份)
3. 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3,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4. 职称系统导出的参评人员花名册(盖章,一式2份)
5. 公示表(A3纸,签字盖章,一式2份,其中一份装订至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另一份不装订)
6. 教学案例(限申报正高级讲师参评人员。包含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或教学资源包、授课视频)【U盘,市州统一收集至大信封里,并在信封上写好市州名称,同时优盘须贴上“单位名称和参评人员姓名”】
7. 将已验证的个人述职报告、评审表、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公示表和真实性查询证明分别扫描生成.pdf文件,每个pdf文件的分辨率控制在100—300dpi,每个pdf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按“个人述职报告—姓名”、“评审表—姓名”、“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姓名”等命名有关文件,并以U盘方式存储,U盘应放入申报参评人员材料袋内一并提交。【放入同一U盘,申报参评人员另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评审材料扫描件”,并将文件放入其中】
四、其他说明
1. 个人申报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9年度中专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2. 报送材料时,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规定缴纳评审费用。
3. “符合政治思想和师风师德要求、教育教学、科研基本条件的结论说明”,具体模板由各市州制定。其要求是:根据《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8〕18号)、《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18〕28号)基本条件标准,对申报参评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参评条件负责,由个人自审,用人单位初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最后由各市州对申报参评人员核定为“符合申报参评条件”或“不符合申报参评条件”。
4. 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或送审单位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或送审单位印章。
5. 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特别是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各市州教育体局是否都安装了职称系统?)里录入信息时,要准确、完整采集(能采集的均要采集,不要留空白)并在录入完成后导出excel文件,然后再一一核对excel文件中的信息(如工作单位栏的信息务必与学校或单位的公章名称一致),最后上报参评人员基本信息电子档。参评人员花名册、电子信息、述职报告、申报人员信息表、评审表、公示材料、其他参评材料及材料袋封面等信息均须准确一致。
6. 各学校(单位)按《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附件1)暂定正高级岗位数。已在岗的正高级职称人数已超过或等于暂定正高级岗位数的学校(单位),2019年度不再推荐;已在岗的正高级职称人数少于暂定正高级岗位数的学校(单位),2019年度可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合理推荐1-2人,也可以根据学校(单位)具体情况不予推荐。
附件:1.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2.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职称人员摸底表
3.2019年度事业单位中专教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附件1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专业技术岗位
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学 校 类 别 |
高 级 |
中级 (%) |
初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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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 (%) |
副高级 (%) |
||||
≤ |
≤ |
≤ |
≤ |
||
中等专业学校 |
国家级示范性中等专业学校 |
3 |
27 |
45 |
25 |
其他中等专业学校 |
2 |
18 |
50 |
30 |
|
技工院校 |
技师学院 |
3 |
27 |
45 |
25 |
高级技工学校 |
3 |
27 |
45 |
25 |
|
技工学校 |
2 |
18 |
50 |
30 |
附件2
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汇总表
填报学校(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学 段 |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人) |
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数(人) |
其中:正高级职称数(人) |
其中:副高级职称数(人) |
其中:中级职称数(人) |
其中:初级职称数(人) |
其他教师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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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中“学段”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成人中专学校等;
2.本表中“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均系本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教师,电子稿以Excel文件格式上报。
附件3
2019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
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
核准的评审 总职数 |
申报专业 |
申报评审职数 |
评审职数类别 |
实际交材料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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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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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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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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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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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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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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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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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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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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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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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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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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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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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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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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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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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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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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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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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3份(提交高级职称材料时,一份交省职改办,一份交评审机构,一份存填报单位),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填写;另请将excel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2.“申报专业”按“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中的分支专业名称规范填报。
3.“评审职数类别”栏内,需标明“正常申报”、“急需紧缺人才”、 “退多补少”、“长期扎根基层”或“长期三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