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6-01-21 14:26 浏览次数: 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方面内容。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湘市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临湘市长安中路31号,邮编:414300,电话:375361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90所,其中:学前教育71所,小学39所,另有教学点51个,初中20所,高中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高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在校(园)学生(幼儿)64012人,教职工4752人。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教育体育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2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我局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1件,按照相关规定同意公开数1件。

  (三)信息管理。我局把信息公开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大事来抓,通过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在工作重点上,突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具体涉及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收费等,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入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四)平台建设。办好临湘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群众关心的教育体育信息12条。

  (五)监督保障。在阳光招生过程中,驻局纪监部门全程参与,招生与注册同步,录取结果及时公示;在学校收费过程中,各学校统一制作收费公示栏,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开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7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结合群众、企业办事咨询反馈,工作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公开内容深度广度不足,针对性不强
    一是公开内容存在表层化、碎片化问题。日常公开多集中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原文等常规内容,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招生入学、学区划分、学生资助、职称评审、体育赛事、行政执法、教育收费等重点民生领域,细化解读、数据公示、成效反馈、流程公示等深度内容公开不足。二是公开均衡性不足,部分业务股室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思想,主动公开意识薄弱,部分栏目更新频次不均,存在阶段性滞后、内容空缺、信息重复等问题。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多数仅简单转载上级文件,缺少结合本地教体实际的落地细则、通俗解读、案例说明,解读针对性、实用性不足,难以满足群众精准知情需求。          

   (二)公开形式单一创新不足,传播效能偏弱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单一渠道,公开形式以纯文字、文档附件为主,形式呆板、可读性差。图文解读、一问一答、短视频、政策图解等通俗化、可视化、场景化解读形式运用较少,新媒体公开、线上答疑、互动传播力度不足。同时,公开内容贴合群众阅读习惯不足,针对家长、师生、社会群众的差异化、精准化公开服务欠缺,信息传播覆盖面、知晓率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队伍专业能力薄弱,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不足,多为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衔接不顺畅。基层学校、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公开范围、保密审查、发布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掌握不精准。二是常态化业务培训不足,针对性、实操性培训频次少,工作人员保密审核、信息甄别、规范发布、舆情回应、依申请答复等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三是长效工作机制不健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更新、纠错全流程闭环管理不够严格,部分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表述不规范、内容不严谨、格式不统一等细节问题。
   (四)互动服务和监督考核力度欠缺
    一是政民互动效能不足,针对群众咨询留言、依申请公开、意见建议的回应时效性、细致度有待提升,热点民生问题主动回应、前置解读不足,事后答疑居多、事前公开偏少。二是监督考核机制弱化,未将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纳入各股室、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缺乏常态化督查、通报、整改机制,部分公开任务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三是公开效果评估缺失,未定期梳理群众关注热点、公开薄弱环节,无法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缺乏靶向性。
     六、下一步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立足教体工作民生属性,细化整改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精细化、便民化水平。
   (一)深耕公开内容,拓宽公开维度、深化公开实效
    1. 细化公开清单。对照上级公开目录标准,结合教体民生重点,动态优化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生资助、师资建设、体育公共服务、执法监管、项目建设、财务信息等重点领域公开清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责任科室,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真公开。
    2. 提升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必解读”要求,坚持“文件+解读”同步发布,摒弃单纯转载模式,结合本地实际,配套通俗解读、实施细则、常见问答、案例解析,重点解读政策背景、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惠民举措,提升政策可读性、实用性。
    3. 补齐内容短板。定期开展网站公开内容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栏目空缺、更新滞后、信息重复、内容错误等问题,保障各栏目常态化、规范化更新,缩小股室、校际公开差距,提升公开均衡性。
   (二)创新公开形式,丰富传播载体、提升服务质效
    1. 优化公开呈现形式。改变单一文字公开模式,常态化运用图文图解、短视频、一图读懂、问答手册等多元化形式解读重点政策、民生事项,简化专业术语、通俗化解读政策,适配群众碎片化阅读习惯。
    2. 拓宽公开传播渠道。构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新媒体”一体化公开矩阵,同步推送重点民生信息、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针对家长、师生、群众不同群体,精准推送对应公开信息,提升公开精准度和知晓率。
   (三)建强工作队伍,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1.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组织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覆盖机关股室、学校工作人员,重点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发布标准、依申请公开办理、舆情回应等实操内容,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2. 稳定工作工作力量。明确政务公开专职、兼职工作人员,固定工作岗位,规范工作交接,杜绝因人员变动导致工作断层、滞后问题。建立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压实各单位、各岗位工作责任。
    3. 完善闭环管理制度。健全信息收集、撰稿、审核、保密审查、发布、更新、纠错全流程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把信息政治关、内容关、保密关、格式关,杜绝不规范信息发布。
   (四)深化政民互动、压实工作责任
    1. 提升政民互动效能。规范依申请公开、群众留言、咨询投诉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做到及时受理、精准答复、闭环办结。针对教育体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前置公开、主动答疑解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群众疑问。
    2. 建立动态提升机制。定期梳理群众咨询热点、公开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公开效果自查评估,精准补齐工作短板,持续优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不断提升教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和政务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