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补充规定
来源:
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18-05-1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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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工科发〔2017〕21号
临湘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作风建设,完善考勤制度,根据《临湘市机关单位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临湘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17年机关管理工作制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市工科局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晓任组长,刘国平、方芳、卢国强任副组长,曹洲、周敏、陈程远为成员。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机关作风建设的督促和推进。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刷卡签到考勤制度。每天上午上班刷卡截止时间为8:10,下班刷卡时间从11:50开始;下午上班刷卡时间段为14:00-14:40,下班刷卡时间从17:20开始(夏季上班刷卡时间段为14:30-15:10,下班刷卡时间从17:50开始)。未在规定时间刷卡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三、必须由本人刷卡签到,不得代刷卡。无本人头像视为缺勤,按旷工处理。
四、干部职工班中因公务外出不能刷卡的,在城区范围内由本人到办公室在去向登记表上登记,并报分管机关领导审签后方可外出;离开本市城区,报请局长审签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干部职工因事请假不能刷卡的,按《机关管理制度》履行完相关请假手续后,在办公室去向登记表进行登记后方可外出。
六、纪检室和办公室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达到4个小时视为旷工半天,累计7小时视为旷工一天。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
七、累计旷工达5天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年终考核确认为不合格;超过15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八、本规定自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起执行。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临湘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