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问题,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临湘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按照方案制定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我市积极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进展加快。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原铅锌选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项目污染物为铅、锌。风险管控目标: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原铅锌选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设计范围主要为临湘市忠防镇芦贩组原铅锌选厂污染场地,整个管控区域红线面积约6.72万m2,红线内具体实施面积约为3.79万m2,风险管控内容包括废渣堆点处废渣及表层污染土壤、选矿厂区地表污染土壤、尾砂堆场整平及生态修复、项目周边环境污染物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二)整改措施。管控内容重点是从源头管控区域内污染问题,一是将管控区域周边堆积遗留的零散废渣运送至尾砂堆场进行填埋;二是将遗留的废弃尾砂堆场进行封场;三是对整个管控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原铅锌选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位于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2017年9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确定了管控工程实施方案,项目于2020年6月起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和项目竣工验收,结论如下:
(一)实际建设内容:
1、废渣点、厂房管控工程:总计清挖转运废渣量3281.8m³、建筑垃圾3736.7m³、污染土壤量19924.2m³,清挖后表层覆土5502.1m³。
2、尾砂管控工程:6#尾砂堆场占地面积14587.29m2,主要为选矿遗留尾矿 85280m³,客土回填量为7293.65m³;7#尾砂堆场占地面积11030.95m2,主要为选矿废渣、遗留尾矿31371m³,客土回填量为5515.48m³。对6#及7#尾砂堆场进行表层堆体整平后,在堆体上方敷设300mm厚黏土7685.5m³,黏土上方敷设1.0mm厚HDPE土工膜共31344.2m2,膜上敷设7mm厚复合土工排水网合计31344.2m2,排水网上方敷设500mm厚绿化土层12809.1m³,并进行生态复绿,植草绿化面积为25618.24m2。
3、生态恢复工程:对尾砂堆场封场位置、原选矿厂厂区内及周边及废渣堆积位置进行覆土并绿化,总覆绿面积约3.70万m2,覆土厚度为500mm。边坡喷浆面积共为7160m2。
4、辅助工程:6#尾砂堆场堆砌水沟约726m。坝体注浆长度为180m,在9#水塘与6号堆场之间增加约58m坝体注浆;7#尾砂堆场堆砌水沟626m。坝体注浆长度为63m;9#塘与6#号尾砂堆场之间增设58.3m黏土坝;6#和7#尾砂堆场共修建排水沟长135.8m,截洪沟长1216.4m,沉砂池两座,监测井2座。
5、转移处理废水量12016m³。
(二)效果评估结论
清挖的基坑的坑底和侧壁的土壤铅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锌浓度符合《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25-2016)表1中居住用地限值要求。
回填客土(覆土)铅浓度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锌浓度均符合《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25-2016)表1中居住用地限值要求。
该项目于2020年在风险管控场地设立了工程公示牌和警示牌,同时,落实了人员定期巡查制度。按照方案制定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我市已完成整改,并达到整改目标。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