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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单位决算

来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2-18 14:42 浏览次数: 1

  2022年度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3、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及所属二级机构(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统一预算),临湘分局现有干部职工121人,其中在职89人,退休32人,89名在职人员中,全额行政编10人,全额事业编79人。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科技与财务股、环评与污染排放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土壤生态环境股、核辐射与固体废物管理股、法规标准与宣教监测股、综合协调与生态环境监督股、工会与党务办12个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滨江环保工作站、三湾环保工作站4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2022年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数据,无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372.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7.02万元,减少4.4%,主要是因为其他收入中的临湘市级专项资金减少520.2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34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0.31万元,占54.9%;其他收入1509.54万元,占4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37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47万元,占49.8%;项目支出1692.38万元,占5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3.88万元,增长37.7%,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长351.48万元,增长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0.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3.88万元,增长37.7%,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长351.48万元,增长较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0.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09万元,占4.7%;卫生健康(类)支出39.47万元,占2.1%;节能环保(类)支出1714.75万元,占9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9.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4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86.09万元,支出决算为8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47万元,支出决算为3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6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22年预算部分绩效奖金于2023年考核后发放。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5.24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2022年人员调增及新进人员工资差额指标。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4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2021年基础绩效奖金和年终考核奖金。

  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年度办案费及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的返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6.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73.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32万元,支出决算为19.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27万元,增长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环保相关检查、督查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36万元,增长20.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比较老旧,维修费用偏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8万元,占29.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64万元,占70.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8个、来宾410人次,主要是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8.47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公车改革公务补助(其他交通费用)增加67万元。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会议费年初预算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召开7次会议,人数350人,内容为部署我市突出环境整改的相关工作、污染防止攻坚相关会议,如空气质量、总磷削减等。

  本单位无培训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7%。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监测站采样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0.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2022年整体支出184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9万元,项目支出213.41万元,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8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1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419.68万元,执行数为184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29.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察、监测等运行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与我单位财政拨入行政运行经费等资金集合使用,未严格区分资金使用范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是改进预算安排,坚持当年形成支出的当年安排,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予安排。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在市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五、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六、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七、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十八、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十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二十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二十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八、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九、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三十、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三十二、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三十三、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三十四、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三十五、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七、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八、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三十九、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四十、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四十一、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十二、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三、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四十四、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四十五、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四十六、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四十七、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四十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十九、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五十、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五十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五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十三、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五十四、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五十五、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五十六、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五十七、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十八、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_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临湘分局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wps

临湘分局2022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表格.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