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度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单位决算

来源: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1-08-31 09:09 浏览次数: 1

 

 

 

 

2020年度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3、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及所属二级机构(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统一预算),临湘分局现有干部职工121人,其中在职94人,退休27人,94名在职人员中,全额行政编12人,全额事业编78人,自筹编制4人。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科技与财务股、环评与污染排放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土壤生态环境股、核辐射与固体废物管理股、法规标准与宣教监测股、综合协调与生态环境监督股、工会与党务办12个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滨江环保工作站、三湾环保工作站4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数据,无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市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220.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3.7万元,增长61.9%,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8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21万元,占41.6%;其他收入1799.81万元,占5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6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23万元,占39%;项目支出2293.51万元,占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5.6万元,减少80%,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支只统计了市级预算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5.56万元,减少25%,主要是因为2020年我单位垂改为岳阳市级预算单位,临湘市级的项目拨款未列入财政拨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1.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89万元,占6.5%;卫生健康(类)支出38.63万元,占3%;节能环保(类)支出1159.96万元,占9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6.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8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82.89万元,支出决算为8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同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8.36万元,支出决算为3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94.25万元,支出决算为79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1.51万元,支出决算为26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预留的年终绩效奖金为全年的金额,按政策12月底只发放了一部分。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7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3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8.7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上年度也无该项预算和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0.71万元,减少(增长)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5万元,占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9万元,占4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90个、来宾920人次,主要是用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4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是:2020年委托业务费增加36.98万元,环境监察、监测中委托第三方监测的工作增多,工会经费增加13.4万元,2020年工会经费发放7个节假日和防疫物资卡,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3.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开支、宣传广告费用支出、老干经费、党建经费、食堂伙食补助费用等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4万元,用于召开突出环境整改部署工作推进等会议,人数95人,内容为部署我市突出环境整改的相关工作;开支培训费3.58万元,用于开展环保法律知识培训、清洁生产培训,人数400人,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与验收指南等。2020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为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2020年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及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岳财预〔2021〕63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对2020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编制机构情况

我局共有干部职工121人,其中在职人数94名,退休人员27人。94名在职人员中,全额行政编12人,全额事业编78人,自筹编制4人。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科技与财务股、环评与污染排放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土壤生态环境股、核辐射与固体废物管理股、法规标准与宣教监测股、综合协调与生态环境监督股、工会与党务办12个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滨江环保工作站、三湾环保工作站4个二级机构。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3、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

(三)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政治引领,全面落实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展各项工作。

2、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施策,推进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澄清底数,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

3、狠抓环境监察监管。狠抓环境监察监管;深入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持续抓好各级交办问题整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4、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设;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完善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

5、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

(四)整体支出概况

我部门整体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环境宣传、固定资产采购、“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监控及监察能力建设,环境监察、监测运行费用等。2020年支出为376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5.8万元,公用支出428.43万元);项目支出2293.51万元。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我单位基本支出1474.23元,其中人员支出1045.8万元,公用支出428.4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8.75万元,同比下降2.9%。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同比下降5.5%;公务用车运维费16.75万元,同比下降0.9%;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①环境监测、监控及监察能力建设:财政到位资金100万元,总投入65万元;

②环境监察、监测等运行经费:财政到位资金124.04万元,总投入150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度环保专项资金224.04万元全部投入各环保专项建设中,为本部门职能职责的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资金安排管理,我局一方面严格项目审批,明确资金申报范围、程序和具体要求,要求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政策要求,必须产生明显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我局加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监控,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各单位开展资金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检查,并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二级机构严格执行财务内审。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专项组织情况分析。2020年,市财政共预算环保专项经费224.04万元,其中:环境监测、监控及监察能力建设100万元;环境监察、监测等运行经费124.04万元。实际拨付我局经费为224.04万元。

2、专项管理情况分析。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原则,所有资金安排均通过了“资金申报、项目评估、党组审定、财政会审、领导批示、财政下拨”程序,为行政运行畅通和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经济基础。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局在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市委、临湘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重抓污染治理、加强执法监管,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及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社会、环境效益提升显著,具体成绩有:

1、高位推进,各级各类交办件全部销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书记、市长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调度、部署,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湖南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湖南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等共75项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销号74项,除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任务1项正在按时序推进外,夏季攻势、洞庭清波等率先在岳阳市完成整改销号,污染防治攻坚战交上满意答卷,特别是临湘市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2、突出重点,污染防治扎实推进。一是蓝天保卫战。强化了扬尘污染防治,对全市在建工地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管,切实落实了建筑施工场地六个“100%”的要求”。对38台渣土运输车实行了GPS定位管理,24小时监控管理。强化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督促全市化工、陶瓷等18家大气排放重点企业进一步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强化了餐饮油烟管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洁维护保养,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加强了秸秆焚烧工作,建立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开展了机动车尾气防治和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驶联合整治行动,淘汰了38台老旧柴油货车。二是碧水保卫战。滨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提质改造并通过了竣工验收,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推进了7个排渍(污)口整治,均已实现达标排放。完成了11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治工作,确保了居民饮用水安全。完成了市污水净化中心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完成了11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了乡镇污水处理全履盖。全市天然水域已禁止投饵投肥养殖,315户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了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任务。三是净土保卫战。开展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申报了原桃林铅锌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项目。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持续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开展了3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完成了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原铅锌选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治理,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完成了14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效果较为明显。

3、强化监管,环境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开展了污染隐患大排查“回头看”。由4名班子成员带队,抽调20名工作人员先后4次对各级上级反馈问题、信访件和化工、选矿、陶瓷等重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规范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2020年度,我们创新管理模式,结合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和信访清单,将环保督察融入到日常环境监管中来,以村为单位,建立了“一村一档”,涉及到108个村和社区的318个管理对象,监管执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大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执法联动,建立了工作联络室,加强了“两法”衔接工作。三是开展了多项环保专项行动。相继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工业污染排查整治、“环湖利剑”、“绿盾行动”、“蓝天保卫战”、矿山整治、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散乱污”非法企业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专项行动、“零点行动”等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77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150人次,立案查处22家,关停企业48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根据我单位工作职能的履行情况,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监控、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与我单位财政拨入行政运行经费等资金集合使用,未严格区分资金使用范围。

2、资金预算上基本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实际支出超出预算标准。

3、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是改进预算安排,坚持当年形成支出的当年安排,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予安排;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对二级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新增资金需求,能用存量结转(结余)资金解决的,用存量结转(结余)解决,努力盘活存量资金。三是加快预算执行,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严控项目结转结余。

3、建议市财政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保障水、气、土攻坚“三大战役”持续推进,促进全市环境总体质量稳步提升。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2021年6月8日

 

 

 

2020年度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3、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及所属二级机构(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统一预算),临湘分局现有干部职工121人,其中在职94人,退休27人,94名在职人员中,全额行政编12人,全额事业编78人,自筹编制4人。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科技与财务股、环评与污染排放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土壤生态环境股、核辐射与固体废物管理股、法规标准与宣教监测股、综合协调与生态环境监督股、工会与党务办12个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滨江环保工作站、三湾环保工作站4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包括本单位决算数据,无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市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220.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3.7万元,增长61.9%,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8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21万元,占41.6%;其他收入1799.81万元,占5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6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23万元,占39%;项目支出2293.51万元,占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1.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25.6万元,减少80%,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支只统计了市级预算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5.56万元,减少25%,主要是因为2020年我单位垂改为岳阳市级预算单位,临湘市级的项目拨款未列入财政拨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1.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89万元,占6.5%;卫生健康(类)支出38.63万元,占3%;节能环保(类)支出1159.96万元,占9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96.6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8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82.89万元,支出决算为8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同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8.36万元,支出决算为3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94.25万元,支出决算为79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1.51万元,支出决算为26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预留的年终绩效奖金为全年的金额,按政策12月底只发放了一部分。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7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3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8.74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上年度也无该项预算和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0.71万元,减少(增长)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5万元,占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9万元,占4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90个、来宾920人次,主要是用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4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是:2020年委托业务费增加36.98万元,环境监察、监测中委托第三方监测的工作增多,工会经费增加13.4万元,2020年工会经费发放7个节假日和防疫物质卡,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43.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开支、宣传广告费用支出、老干经费、党建经费、食堂伙食补助费用等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4万元,用于召开突出环境整改部署工作推进等会议,人数95人,内容为部署我市突出环境整改的相关工作;开支培训费3.58万元,用于开展环保法律知识培训、清洁生产培训,人数400人,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与验收指南等。2020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为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2020年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及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岳财预〔2021〕63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对2020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编制机构情况

我局共有干部职工121人,其中在职人数94名,退休人员27人。94名在职人员中,全额行政编12人,全额事业编78人,自筹编制4人。下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科技与财务股、环评与污染排放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土壤生态环境股、核辐射与固体废物管理股、法规标准与宣教监测股、综合协调与生态环境监督股、工会与党务办12个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滨江环保工作站、三湾环保工作站4个二级机构。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的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承担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3、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

(三)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政治引领,全面落实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展各项工作。

2、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施策,推进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澄清底数,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

3、狠抓环境监察监管。狠抓环境监察监管;深入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持续抓好各级交办问题整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4、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设;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完善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

5、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

(四)整体支出概况

我部门整体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环境宣传、固定资产采购、“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监控及监察能力建设,环境监察、监测运行费用等。2020年支出为376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5.8万元,公用支出428.43万元);项目支出2293.51万元。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我单位基本支出1474.23元,其中人员支出1045.8万元,公用支出428.4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8.75万元,同比下降2.9%。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同比下降5.5%;公务用车运维费16.75万元,同比下降0.9%;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①环境监测、监控及监察能力建设:财政到位资金100万元,总投入65万元;

②环境监察、监测等运行经费:财政到位资金124.04万元,总投入150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度环保专项资金224.04万元全部投入各环保专项建设中,为本部门职能职责的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资金安排管理,我局一方面严格项目审批,明确资金申报范围、程序和具体要求,要求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政策要求,必须产生明显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我局加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监控,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各单位开展资金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检查,并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二级机构严格执行财务内审。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专项组织情况分析。2020年,市财政共预算环保专项经费224.04万元,其中:环境监测、监控及监察能力建设100万元;环境监察、监测等运行经费124.04万元。实际拨付我局经费为224.04万元。

2、专项管理情况分析。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原则,所有资金安排均通过了“资金申报、项目评估、党组审定、财政会审、领导批示、财政下拨”程序,为行政运行畅通和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经济基础。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局在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市委、临湘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重抓污染治理、加强执法监管,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及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社会、环境效益提升显著,具体成绩有:

1、高位推进,各级各类交办件全部销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书记、市长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调度、部署,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湖南省蓝天保卫战专项督察、湖南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等共75项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销号74项,除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任务1项正在按时序推进外,夏季攻势、洞庭清波等率先在岳阳市完成整改销号,污染防治攻坚战交上满意答卷,特别是临湘市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2、突出重点,污染防治扎实推进。一是蓝天保卫战。强化了扬尘污染防治,对全市在建工地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管,切实落实了建筑施工场地六个“100%”的要求”。对38台渣土运输车实行了GPS定位管理,24小时监控管理。强化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督促全市化工、陶瓷等18家大气排放重点企业进一步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强化了餐饮油烟管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洁维护保养,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加强了秸秆焚烧工作,建立了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开展了机动车尾气防治和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驶联合整治行动,淘汰了38台老旧柴油货车。二是碧水保卫战。滨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提质改造并通过了竣工验收,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推进了7个排渍(污)口整治,均已实现达标排放。完成了11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治工作,确保了居民饮用水安全。完成了市污水净化中心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完成了11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了乡镇污水处理全履盖。全市天然水域已禁止投饵投肥养殖,315户畜禽规模养殖场完成了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任务。三是净土保卫战。开展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积极申报了原桃林铅锌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项目。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持续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开展了34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完成了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原铅锌选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治理,顺利通过了竣工验收。完成了14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整治效果较为明显。

3、强化监管,环境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开展了污染隐患大排查“回头看”。由4名班子成员带队,抽调20名工作人员先后4次对各级上级反馈问题、信访件和化工、选矿、陶瓷等重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规范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2020年度,我们创新管理模式,结合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和信访清单,将环保督察融入到日常环境监管中来,以村为单位,建立了“一村一档”,涉及到108个村和社区的318个管理对象,监管执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大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执法联动,建立了工作联络室,加强了“两法”衔接工作。三是开展了多项环保专项行动。相继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工业污染排查整治、“环湖利剑”、“绿盾行动”、“蓝天保卫战”、矿山整治、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散乱污”非法企业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专项行动、“零点行动”等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77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150人次,立案查处22家,关停企业48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根据我单位工作职能的履行情况,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监控、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与我单位财政拨入行政运行经费等资金集合使用,未严格区分资金使用范围。

2、资金预算上基本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实际支出超出预算标准。

3、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是改进预算安排,坚持当年形成支出的当年安排,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予安排;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对二级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新增资金需求,能用存量结转(结余)资金解决的,用存量结转(结余)解决,努力盘活存量资金。三是加快预算执行,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严控项目结转结余。

3、建议市财政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保障水、气、土攻坚“三大战役”持续推进,促进全市环境总体质量稳步提升。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2021年6月8日

 临湘分局(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参考模板) - 修改后.docx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决算公开表格修改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