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湘市骆坪再生纸厂第三车间 解除查封的决定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5-05-26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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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解扣[2015]004号
关于对临湘市骆坪再生纸厂第三车间
解除查封的决定
临湘市骆坪再生纸厂:
工商营业执照:430682000007720(1-1)S
组织机构代码证:57027950-9
地址:临湘市桃林镇骆坪村中一组
法人代表人:袁维良
我局于2015年4月27日以《临湘市环境保护局查封决定书》(临环查扣[2015]004号)对你单位生产配套用的锅炉和2400型再生纸生产线电机予以了查封。
在查封期间,你单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封条保持完好并能积极整改,现查封期限已经届满。(有现场勘察笔录为证)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生产配套用的锅炉和2400型再生纸生产线电机,自2015年5月27日起解除查封措施。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25日
附:解除查封物品清单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单位 | 备注 |
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
现场负责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件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