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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嘉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吉祥.嘉年华三.2期16#、20#、16-S#、20-S#楼及地下车库项目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的公示

来源: 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4-11-08 09:55 浏览次数: 1

  临湘嘉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吉祥.嘉年华三.2期16#、20#、16-S#、20-S#楼及地下车库项目现以完工,现向我局申请退还农民工保证金。根据湘人社规[2022]4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该项目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书面承诺,并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公示30日后,可以持承诺书和工程完工资料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返还工资保障金,现将该公司承诺书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