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课——哪些情形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
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8-1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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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