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社会福利院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的公示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8-3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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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人社规[2022]4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该项目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书面承诺,并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公示30日后,可以持承诺书和工程完工资料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返还工资保障金。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临湘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已完工,并向我局申请退还农民工保证金。现将该公司承诺书公示如下: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附:监督举报电话:0730-372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