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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 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3-01-19 15:24 浏览次数: 1

  2023年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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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事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家奴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综合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审核,负责各项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等。

  (十三)负责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以及监督实施。执行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和组织实施以及对区域劳动力流向,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管理。

  (十四)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管,工伤人员的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二)机构设置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伤保险股、行政审批股、社会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保障奖励与考核股、人事股、综合调研室等15个业务股室,临湘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临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临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临湘市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临湘市企事业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务结算中心6个二级单位;临湘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临湘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临湘市就业服务中心3个直属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人社局部门本级。

  2、临湘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3、临湘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4、临湘市就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本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机关及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收入预算2423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17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60.68。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905.7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财政拨款增加;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补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支出预算24237.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51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905.7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补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177.0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65.47万元,比 2022年增加19.73万元,增加2.6%。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拨款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741.71万元,比 2022年减少144.3万元,减少16.28%。主要是今年有支出单独列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20252.87万元,比 2022年增加2327.36 万元,增加12.98%,主要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补贴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 年预算数为4.98万元,比 2022 年增加4.9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年度本项支出没有单独列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 年预算数为2106万元,比 2022年增加1470万元,增长231%,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缺口补贴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61万元,比 2022 年增加161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未纳入预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 年预算数为43.27万元,比 2022 年增加43.2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年度本项支出没有单独列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77万元,比 2022年增加7.65万元,增加8.1%。主要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1385.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230.47万元,公用经费154.6万元。人员经费预算比 2022年增加92.59 万元,增长8.13%,主要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公用经费预算比 2022年增加9.3 万元,增长6.4%。主要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2279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管理业务经费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专技培训、仲裁、监察等方面;平台建设维护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乡级村级平台维护等方面;退休托管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长安、桃林、黄盖档案退休托管方面经费。业务管理经费18万元,主要是弥补经费不足。与2022年比较,管理业务经费减少18万元,降低19.56%,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项目支出。工伤保险中心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专项支出等方面支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22401万元,与2022年比较,增加了3779万元,增加了20.29%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等方面专项支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补贴增加;就业服务中心49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专项经费等方面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及社保服务中心、就业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54.6万元比2022年增加9.3万元,上升6.4%,主要是人员新增,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2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3万元,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2423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74万元,项目支出22792万元。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中,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22792万元,其中:1、管理业务经费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专技培训、仲裁、监察等方面;2、平台建设维护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乡级村级平台维护等方面;3、本级经办机构及乡镇村人员经费项目42万元;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缺口补助项目20100万元;5、基金管理稽核经费项目107万元;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项目2106万元;7、工伤保险中心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专项支出,桃矿老工伤人员抚恤金、医疗费及单位经费不足。8、就业服务中心49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专项经费等方面支出。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3万元,拟召开4次会议, 人数200人,内容为传达全市劳动就业、社保、工伤等相关政策

  ;培训费预算2.3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对人社系统各项业务进行专题培训; 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的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车辆×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