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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湘市建设局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7-02-17 11:45 浏览次数: 1

局属各单位:

现将《临湘市建设局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临湘市建设局

2016年11月10日

 

 

 

 

 

 


 

临湘市建设局

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临湘市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城市景观面貌和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塑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强化监管、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按照城市管理攻坚行动的部体要求,进一步精细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手段,转变管理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城市综合攻坚行动,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环境和容貌大改观。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临湘市建设局2016年城市综合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吴天星任组长,盛美华、李慷夫、刘石林、张国鼎、方志雄、刘正文、王学武为副组长,王文龙、周丽群、向岳初、廖中山、舒晓华、廖熠峰、王祥、胡全胜、李燕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学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攻坚行动的综合协调、联络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三、集中攻坚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30日,为期50天。 

四、任务分解

(一)杂物乱堆乱放整治。城区主次街道、城乡结合部两侧严禁堆放或吊挂有碍市容市貌的任何物品,确保市容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城管大队、市政管理中心;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1、从11月21日开始,市政管理中心要对攻坚范围内两侧乱堆放的砖块、木料等各类装修材料物品,进行强制清除。

2、从11月21日开始,城管大队要对攻坚范围内两侧乱堆放的废品、杂物等物品,进行强制清除或拖离后集中存放。

(二)陈年垃圾整治。城乡结合部、主次街道、背街小巷、社区角落、单位院落、市场周边无陈年垃圾堆放。(责任单位:局属相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30日)

1、环卫局要对存在的卫生死角,要逐街逐巷区进行深入彻底的清理。

2、各单位要加强机关院内卫生清理,确保无陈年垃圾,单位院内卫生整洁干净。

3、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要根据地段的实际现状,进行美化绿化,防止产生新的垃圾死角。

4、长河管理中心要对白云湖绿化内白色垃圾,湖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星河广场管理中心要对星河广场和长安河清水平台周边的垃圾,以及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

(三)马路市场整治。取缔城区主次街道、交叉路口马路市场、督促入市经营。主要是由城管大队牵头,联合市政管理中心、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对城区主次街道、交叉路口上经营的马路市场进行取缔。(责任单位:城管大队、市政管理中心;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四)城市主次街道、交叉路口和城乡结合部碑石雕刻销售整治。中心城区范围内严禁从事碑石雕刻经营,现有的碑石雕刻在12月中旬一律迁出城区。(责任单位:城管大队、市政管理中心)

1、城管大队要配合民政部门开展中心城区碑石雕刻经营的整治,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与相关部门督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规范和整改。(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2、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业主,市政管理中心要积极配合市民政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将碑石经营点疏导至指定地点经营。(完成时限:12月15日前)

(五)空坪隙地乱圈乱种整治。凡利用公共道路或公共场所进行乱圈乱种的一律予以拆除,恢复道路功能,并进行硬化或绿化。(责任单位:城管大队、市政管理中心、环卫局、园林管理中心;完成时限:12月25日前)

1、城管大队、市政管理中心要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开展集中整治。

2、环卫局要及时将拆除后的垃圾清理干净。

3、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拆除的空坪隙地进行美化绿化。

(六)违法搭建棚亭整治。城区主次道路两侧,凡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违法棚亭或临时建(构)筑物,分期分批进行强制拆除。主要是配合市控违办工作,加强对临街门店乱搭乱建及城市进入口沿线乱搭乱建棚亭的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城管大队;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七)车辆停靠秩序整治。规范城区人行道车辆停靠。积极配合交警大队工作,继续加大城区人街道、非机动车辆停靠车辆抄牌和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城管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中旬)。在全系统召开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攻坚行动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攻坚行动指示精神,并制订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也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按照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

(二)集中攻坚行动阶段(11月下旬-12月底)。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由局长吴天星全面牵头,建设系统将于11月下旬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带队,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职能范围、责任分工,一把手带队全程参与,并安排好相关工作人员;日常整治各单位要由一名副职带队,实行常态化监管,做到日有台账、周有小结、月有总结。对在杂物乱堆乱放、马路市场,以及主次街道、城乡结合部等陈年垃圾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限期督促整改到位。各单位的攻坚行动工作,在每周五将周动态、每月28日前将月动态报局城管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元月)。各单位要对在集中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分析问题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局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7年1月,对整个攻坚行动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真。此次城市综合管理集中攻坚行动,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认识,认真研究整治对策,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各项攻坚整治工作任务。

(二)联合攻坚行动。各单位要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共同攻坚克难,在工作中不谈要求,不讲价钱,不怕困难,敢于担当,严禁出现相互推诿、踢皮球等现象。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此次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内容,局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的按照《临湘市建设局城市管理攻坚和日常管理考评办法》进行常态化考核,并计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