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岳阳市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问题整改完成销号公示
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岳阳市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问题,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按照方案制定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我局积极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反馈问题
岳阳市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市住建局虽然在2021年底组建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但未研究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推进方案,减量工作无具体落实措施,工作推进不力。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水平,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推进方案,持续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治理。
整改措施:1、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落实设计、施工、监督各环节管理责任。
2、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编制绿色施工方案或建筑垃圾分类和减量方案,完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分类存放、污染防治、清运处置的措施,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台账。
3、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内容。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分类存处、清运处置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新建建筑工程项目根据限额标准,制定具体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
三、整改完成情况
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是城市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求,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4月25日下发的《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在建10个建设工程实施垃圾减量常态化治理,要求建设单在工程设计、施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要求,将垃圾减量措施费纳入概算文件,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贯彻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理念和要求,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绿色建筑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置方案,对可回收垃圾进行重复利用,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签订建筑垃圾外运处置专业合同,现场进行建筑垃圾排放公示,并在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垃圾进行统计监控,建立建筑垃圾排放处置信息合账,要求监理单位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建立绿色施工管理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管理台账。在我局大力推动下,全市在建项目达到了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不高于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要求。主要措施如下:
(一)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1)严把项目开工关
对全市监管的10个在建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纳入开工安全条件审查,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分别提交水利局和城管部门审查,对未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项目不予开工、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2)严把工程现场管理关
按照省、岳阳市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要求和我局的实施方案,严格抓落实,对全市10个在建项目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监管,每个在建项目明确两名责任监督人员对项目采用全天候随机巡查、督查;同时将建筑垃圾减量落实情况作为文明施工内容纳入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不达标直接为考评不合格,并责令主体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专人限时跟踪整改,目前所有在建项目均已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对能重复利用的建筑垃圾重复利用,对填埋的建筑垃圾填埋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要求主体单位向城管部门报告。对施工现场不能重复利用的垃圾均由施工单位委托专业渣土公司运至经城管部门报批的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严格执法监督
在日常的项目巡查检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分类存处、污染防治、清运处置的监督检查,并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落实情况作为文明施工内容纳入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同时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将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及时清运处置,保持现场和周边环境整洁,对有毒有害垃圾,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确保不污染环境;配备相应计量设备,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在基础、主体、装饰安装阶段各不少于一次对建筑垃圾产生量、现场加工利用量、清运外排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并录入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对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拒不履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责任的,督促项目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认定项目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发生其他恶劣影响事件的,按规定上报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不良行为,并依法依规实施立案处罚并及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做到立行立改。
(三)建立了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24〕9号)的文件要求,推进我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对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落实不力,建筑垃圾减量化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一律下发整改通知书或是停工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约谈相关责任人;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录红黄牌并纳入差别化管理;对建筑垃圾减量化问题突出的,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并上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在社会媒体予以公开曝光。把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配合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一律严格问责,并一票否决其单位年终的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