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湘市北环路片区(民兴路地块)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
来源:
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8-07-18 14:58
浏览次数:
1
临政通告【2018】6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岳政发[2012]13号)有关规定。经临湘市人民政府同意,就北环路片区(民兴路地块)棚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市规划局对北环路片区(民兴路地块)棚改项目出具的项目征收红线图,拟定了征收范围:临湘市107国道南侧,民兴路东侧,云湖街道办事处属地范围内。地块一:税务局周边用地面积4779.8㎡,地块二:原原种场小学用地面积4497.9㎡,地块三:白云湖公馆北侧用地面积3339.39㎡。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1、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3、房屋析产、租赁;
4、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5、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征收工作人员择日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等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
特此通告。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