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湘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2-23 11:45 浏览次数: 1

本年度报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临湘市水利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湘市政府网站和临湘市水利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临湘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766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列》要求,临湘市水利局积极主动公开了公示公告、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重要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临湘市水利局共受理一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明确政府信息管理职责

我局局党组一直以来对政务公开工作非常重视,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重点抓。专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维为组长,副局长刘虹霞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股、室、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主任闾炜任办公室主任。

(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

经研究,我局制定了《2021年临湘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以及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列入年度量化目标考核内容,以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实施,起到保障作用。

(五)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2021年,我局继续在市政务中心设立了办事窗口,在局机关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局域网、电子屏、公告栏,通过多种形式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 “六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根据县社会信用体系办公室要求,我局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同步更新至临湘市人民政府网。对于公众关心的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招投标结果,部分项目在湖南省水利网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招投标结果。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另一方面,加强了学习培训。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轨道,2021年我局组织相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切实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细致、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2022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公开载体的建设。加强管理工作,明确各类场所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工作,确保规范高效运作,确保群众能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加强公开内容的完善。继续抓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将群众所关心的,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加以完善,使其标准更明确、内容更具体、用途更贴切,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根据“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信息公开审核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明确公开的依据、流程和责任。确保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提高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