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湘市牛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200万吨/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湖南省临湘市牛崖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200万吨/年建设项目,位于临湘市长塘镇柳厂村、石田村境内,白羊田镇双泉村境内,项目距S201省道1km,交通便利。
本项目占地面积30.173hm2,全部为临时占地。根据本项目矿山采矿许可证,矿山采矿有效期限12.5年,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36年6月14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76.05万立方米/年,项目土石方总开挖975.90万m3,填方总量8.30万m3,外售矿石967.60万m3,无外借、外弃土方。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0.173hm2。
(二)同意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37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8%、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基建期
1.1露天开采区
工程措施:截水沟1673m。三级沉沙池6个。
1.2道路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200m3、表土回填7700m3、排水沟2449m、沉沙池5个。②植物措施:种植桂花树2588株、种植小女真、红叶石楠77600株、撒播草籽0.776hm2。③临时措施:临时覆盖6248m2,临时洗车池1座。
1.3排土场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400m3、挡石墙223m3、截排水沟1009m、三级沉沙池2个。
2、生产期
1.1露天开采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44000m3、堆砌生态袋5391m。②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022m、临时沉砂池12个、临时覆盖7687m2。
1.2工业广场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回填6700m3、土地整治4.3hm2、截排水沟954m、沉沙池5个。②植物措施:种植乔木1668株、种植爬山虎、常春藤2300株、撒播草籽4.3hm2。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550m、临时沉砂池5个、临时覆盖4219m2。
1.3排土场区
临时措施:撒播草籽1.56hm2、临时覆盖1868m2。
3、闭矿(生态修复期)
1.1露天开采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回填29200m3、土地整治15.37hm2。②植物措施:种植乔木6964株、种植灌木6964株、种草9.756hm2。
1.2排土场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回填3000m3、土地整治1.56hm2。②植物措施:种草1.56hm2、种植香柚1560株。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32.5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454.47万元、植物措施费142.32万元、临时工程措施费45.5万元、独立费用114.64万元、基本预备费45.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17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方案确定的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拦挡、排洪、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建设期间按占用土地面积征收30.17万元,开采期间按年实际开采量征收)。
(五)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24年8月12日前与市水土保持股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