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桃矿尾矿库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整体搬迁建设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临湘市桃矿尾矿库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整体搬迁建设一期工程,位于忠防镇汀家畈村,距乡镇公路约500米,交通便利。
本项目占地面积9.91hm2,其中永久占地5.45hm2,临时占地4.46hm2,总投资3021.9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60.79万元)。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98万m3,填方总量1.98万m3,无外借、外弃土方。项目计划于2024年4月开工,2024年10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91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光伏发电区
①工程措施:排水沟100m、表土剥离1.12万m3、表土回填1.11万m3、土地整治0.10hm2、沉沙池2座。②植物措施:撒播灌草5.01hm2。③临时措施:无纺布覆盖6.01hm2。
2、交通道路区
①工程措施:截排水沟157m、表土剥离0.02万m3、表土回填0.03万m3、土地整治0.19hm2、沉沙池2座。②植物措施:撒播灌草0.19hm2。③临时措施:无纺布覆盖0.20hm2。
3、架空线路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5万m3、表土回填0.05万m3、土地整治0.20hm2。②植物措施:撒播灌草0.20hm2。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856m、临时沉沙池58座、临时拦挡120m、临时覆盖0.25hm2。
4、直埋电缆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4万m3、表土回填0.04万m3、土地整治0.12hm2。②植物措施:撒播灌草0.12hm2。③临时措施:临时覆盖0.30hm2。
5、施工生产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9万m3、表土回填0.09万m3、土地整治0.30hm2。②植物措施:撒播灌草0.30hm2。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220m、临时沉沙池1座、临时拦挡85m、无纺布覆盖0.25hm2。
6、原址光伏区
植物措施:撒播灌草0.13hm2。
7、临时堆土区
临时排水沟240m、临时沉沙池1座、临时拦挡120m、临时覆盖0.30h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42.28万元,(主体工程已有投资1.68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140.6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40.7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6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55.73万元,独立费用27.48万元,基本预备费3.8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91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方案确定的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恢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税务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24年4月24日前与市水土保持股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