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正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万吨/年铅锌矿采选及尾砂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岳阳市正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万吨/年铅锌矿采选及尾砂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位于桃林镇金盆村,距S301省道2km,交通便利。
本项目占地面积58.90hm2(其中地下采矿区50.975hm²,堆石场、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工业广场区、尾矿区7.925hm²)。全部为临时占地,总投资2349.02万元。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 57.483 万m³ ,填方总量 53.083 万 m³,外售矿石 4.40 万 m³,产生尾矿全部运输至尾矿场进行填方处理,无外借、外弃土方。根据本项目采矿许可证,矿山采矿有效期限5年,自2019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日,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8.90hm2。
(二)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生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9%、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堆石场区
①工程措施:排水沟189m、沉砂池4个、截水沟297m。②植物措施:植乔木394株、撒播草籽94kg。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226m、临时沉沙池2个。临时苫盖587.5m2。
2、道路区
①工程措施:排水沟2040m、沉砂池4个、截水沟1997m、土地平整10200m2。②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2448m、临时沉砂池4个、洗车槽1座。
3、施工生产生活区
①工程措施:土地平整2100m2、排水沟178m。②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78m。
4、工业广场区
①工程措施:排水沟550m、沉砂池3个、土地平整13200m2。②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660m、沉砂池3个。
5、尾矿区
①工程措施:排水沟564m、沉砂池3个、截水沟1071m。②植物措施:植乔木4272株、植灌木9332株、撒播草籽336kg。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667m、临时沉砂池3个。临时苫盖5040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32.24万元,(主体工程已有249.56万元,方案新增182.68),其中:工程措施费168.44万元、植物措施费134.97万元、临时工程措施费53.25万元、独立费用55.30万元、基本预备费12.3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93万元。
(六)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因现有采矿许可证到期日为2024年4月2日,如采矿证到期,未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应立即停采。如新采矿许可证与原采矿许可证有变化,应按程序向我局申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或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方案确定的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拦挡、排洪、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建设期间按征占面积征收7.93万元,开采期间按年实际开采量征收)。
(五)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24年3月21日前与市水土保持股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