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龙源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2025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临湘市龙源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2025年)项目,建设地点为临湘市羊楼司镇、坦度镇、聂市镇、五里街道、长安街道、云湖街道、桃林镇。
本项目占地面积38.53hm2(其中永久占地30.27hm2、临时占地8.26hm2), 总投资13276.3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958.89万元)。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36.15万m3,填方总量16.57万m3,其中余方14.17万m3就近用于渠道堤防陪厚,5.41万m3运至羊楼司新屋采石场(1号坑)矿坑集中回填,无外借土方。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总工期19个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8.53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渠道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52万m3、表土回填1.52万m3、土地整治7.6hm2。②植物措施:撒播草籽7.6hm2。③临时措施:临时苫盖43000m2。
2、渠系建筑物区
①工程措施:排水沟298m、沉砂池2个。②临时措施:临时苫盖3200m2。
3、渠顶路区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11000m2、土袋拦挡700m。
4、施工场地防治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23万m3、表土回填0.023万m3、土地整治0.07hm2。②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320m、临时沉砂池8座。
5、施工便道防治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65万m3、表土回填0.65万m3、土地整治5.24hm2。②植物措施:撒播草籽3.06hm2。②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3100m、临时沉砂池17座。
6、临时堆场防治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81万m3、表土回填0.81万m3、土地整治2.95hm2。②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25hm2。②临时措施:临时苫盖15000m2、土袋拦挡960m、临时排水沟1750m、临时沉砂池7座。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98.30万元(主体工程已有237.37万元,方案新增60.9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02.69万元、植物措施费6.35万元、临时工程措施费94.88万元、独立费用50.06万元、基本预备费5.7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8.53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方案确定的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拦挡、排洪、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税务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24年3月12日前与市水土保持股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