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高新区滨江片区天然气管道工程(临湘市段)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临湘高新区滨江片区天然气管道工程(临湘市段),起始于路口铺门站(岳临支线),终止于滨江门站,本工程占地面积6.08hm2,其中永久占地1.03hm2,临时占地5.05hm2,总投资7070.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667.45万元)。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4.87万m3,填方总量4.31万m3,无外借,弃方0.56万m3(弃方运往临湘高新区滨江区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进行回填利用)工程于2024年1月开工,2025年1月竣工,总工期12个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0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站场阀室及附属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5hm2、表土回填0.15万m3、土地平整0.1hm2、截排水沟290m。②植物措施:场地绿化0.1hm2。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578m、临时拦挡158m、沉砂池2个、防尘网苫盖2297m2。
2、管道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4.6hm2、表土回填1.38万m3、土地
平整4.6hm2、截排水沟386m。②植物措施:撒播草籽4.6hm2。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3080m、临时拦挡2156m、沉砂池12个、防尘网苫盖15200m2。
3、穿越工程区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340m、临时拦挡306m、沉砂池3个、防尘网苫盖600m2。
4、施工便道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31hm2、表土回填0.1万m3、土地
平整0.31hm2。②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31hm2,植乔木香樟271株、杉木271株,植灌木红檵木543株、小叶女贞543株。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900m、临时拦挡52.56m、沉砂池3个、防尘网苫盖1800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99.18万元,(主体工程已有投资11.54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90.9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44.1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0.4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47.96万元,独立费用79.68万元,基本预备费10.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08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方案确定的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拦挡、排洪、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税务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24年2月8日前与市水土保持股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