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临湘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位于临湘市中心城区,项目施工点为临湘市城区主干道,交通便利。
本项目占地面积40.93hm2,其中永久占地3.9hm2,临时占地37.03hm2,总投资89128.8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7833.11万元)。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1.93万m3,填方总量13.27万m3,无外借、弃方8.86万m3(弃方委托临湘市和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运往S501 鸭栏至长安公路项目进行回填利用)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2023年10月竣工,总工期34个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0.93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9%、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7%。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23万m3、表土覆盖0.23万m3、土地整治0.69万m3②植物措施:综合绿化0.69hm2。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30115m、集水井101座、挡水坎36138m、编织袋装土拦挡6363.82m3、防雨布苫盖7.98hm2。
2、现状雨污混接错接改造区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546m、集水井6座、挡水坎1855m、编织袋装土拦挡1506.31m3、防雨布苫盖1.26hm2。
3、现状管网修复工程区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588m、集水井2座、挡水坎706m、防雨布苫盖0.38hm2。
4、污水净化中心改造工程区
①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1hm2。②临时措施:综合绿化0.4hm2。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20m、集水井2座、挡水坎106m、防雨布苫盖1.16h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36.21万元,(主体工程已有投资582.12万元,本方案新增投资254.0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3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76.58万元,临时措施 投资465.00万元,独立费用142.15万元,基本预备费6.2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0.93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方案确定的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植被恢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税务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23年12月29日前与市水土保持股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