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旅星耀•临湘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江旅星耀•临湘中心一期建设项目,位于云湖街道金阳路和府前路两侧,交通便利。
本项目总占地15.23hm2, 总投资1575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35728万元。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43.41万m3,填方总量23.63万m3,弃方19.78万m3(弃方用于周边同期市政道路建设回填)。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2023年3月完工,总工期为24个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23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9%、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A1地块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及表土回填0.77万m3、排水沟1481m、集水井18个、洗车池1个、透水砖3000m2。②植物措施:植乔木680株、植灌木1400株、植花卉1000m2、铺草皮7700m2、植草砖1000m2。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2015m、临时沉砂池11个、临时拦挡180m、铺碎石子1120 m2、临时覆盖21800m2。
2、C1地块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及表土回填0.58万m3、排水沟879m、集水井12个、洗车池1个、透水砖1825m2。②植物措施:植乔木310株、植灌木620株、植花卉550m2、铺草皮3880m2、植草砖580m2。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300m、临时沉砂池8个、铺碎石子308 m2、临时覆盖7450m2。
3、D1地块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及表土回填1.01万m3、排水沟1600m、集水井22个、洗车池1个、透水砖3750m2。②植物措施:植乔木850株、植灌木1700株、植花卉2500m2、铺草皮2000m2、植草砖1200m2。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2360m、临时沉砂池15个、临时拦挡320m、铺碎石子1400m2、临时覆盖28700m2。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424.5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276.29万元,方案新增148.29万元(工程措施费36.77万元、临时措施费37.42万元、独立费用46.95万元、基本预备费11.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5.23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方案确定的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拦挡、排洪、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税务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21年8月23日前与市水土保持股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