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湖南临湘绿城•桂语江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来源: 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0-01-08 15:43 浏览次数: 1

一、项目概况

 湖南临湘绿城·桂语江南项目位于临湘市云湖街道白云湖南岸,长安河西侧,临桃公路东侧,距京港澳高速入口处约1km的路程,交通便利。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89hm2,已于2019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1月完工,总工期48个月。工程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000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解决。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1.56万m3,填方21.56 m3,无外弃、外借土方。本方案为开工后补编方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和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89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4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为9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建筑物区: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69hm2、排水沟912m;临时措施临时苫盖9771m2、截水沟1907m、排水沟2682m、沉沙池6个、集水井9座。

3、景观绿化区: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29hm2、土地整治5.21hm2;植物措施植乔木5600株、植灌木11200株、植草皮3.8hm2;临时措施临时苫盖468m2

2、道路广场区:工程措施雨水管3096m、表土剥离2.23hm2、植草砖0.183hm2;临时措施排水沟530m、沉沙池6座、临时苫盖4334hm2、洗车槽1座。

4、施工生产生活区:工程措清除硬化层0.21hm2、土地整治0.042hm2;临时措施排水沟190m、沉沙池1座。

5、临时堆土场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14hm2;植物措施撒播种草2.28hm2;临时措施临时苫盖1.14hm2、临时拦挡710m、排水沟710m、沉沙池3座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693.08万元,主体已有237.73万元,方案新增 455.3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0.68万元、植物措施5.65万元、临时措施332.54万元、独立费用58.76万元、基本预备费12.8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4.89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结合主体工程的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方案确定的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拦挡、排洪、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20年1月15日前与市水土保持局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