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临湘市桃林镇源冲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临湘峰岭箐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土地开发项目,位于临湘市桃林镇源冲村、骆坪村、三合村 3 个行政村内,交通便利。
项目开发总面积76.89hm2(其中:耕地60.40 hm2、田埂 9.61 hm2 、灌溉排水设施用地1.28 hm2 、田间道路用地 5.60 hm2 )。工程总投资1022.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14.73万元,资金开发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完工,建设期1.6年。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41.9336万m3,填方总量41.7533万m3,外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0.1803万m3,本方案为开工后补编方案。方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开发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都是十分重要的。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6.89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本方案确定设计水平年为2020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为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表土保护率为9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林草覆盖率为27%。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工程措施:截水沟8705.5m、沉沙池44个、档土墙123.2m3、田间道路13051.9m、场地平整6.5hm2。
2、植物措施:撒播草籽61720m2、植树3262株。
3、临时措施:苫盖132500 m2、排水沟2654m、沉沙池21个、档土墙2472m。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506.42万元,主体工程已有338.44万元,方案新增167.9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8.49万元、植物措施24.47万元、临时措施106.2万元、独立费用23.93万元、基本预备费4.89万元)。
三、开发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结合主体工程的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扰动占压,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本项目应交水土保持补偿费76.89万元。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19年11月26日前与市水土保持局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