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湘市水务局接到团湾水库管理所上报,有附近居民在水库大坝坝肩60米处私自开挖山坡,平整土地,实施违法工程建设。5月27日上午,临湘市水务局水政大队执法人员联合詹桥镇政府,对该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并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对该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使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并承诺不再在团湾水库范围内进行任何非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