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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下达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9-08-29 15:59 浏览次数: 1

 

 

 

 

 

 

 

 

临发改节能〔2019〕188号

 

 

关于转发下达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詹桥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9〕489号)文件和《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岳发改资环〔2019〕2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253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相关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核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办理。

二、监管要求

1、你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

责任,并应当按要求签署信用承诺书,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2、我局将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3、我局将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监管,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时再整改。并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察和监督问责。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使用要依法依规按约定执行,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项目土建施工、设备购置等,不得用于支付项目运营费用。

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按月调度

列入本投资计划的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你单位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本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局及省市发改委。我局将对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综合评价结果作为你单位今后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要参考。

四、绩效目标

  请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项目审批时确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进度,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确保各项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进度计划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通过我局按程序上报省市发改委。

 

附件:1、临湘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转发表

 

2019年8月13日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印发

岳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第二批)转发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起止年限

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投资

资金来源

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

建设地点

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备注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及其他

1

临湘市詹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018—2019

新建规模1000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及改扩建污水配套管网21.88公里

2812

2812

 

800

253

临湘市 詹桥镇

临湘市詹桥镇人民政府   柳勇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刘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