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机动车驾驶员鸿鹤驾校分考场场地训练服务价格的批复
来源:
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7-08-1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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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发改字〔2017〕139号
关于我市机动车驾驶员鸿鹤驾校分考场
场地训练服务价格的批复
临湘市鸿鹤驾驶人考试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批准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二模拟考试训练服务费的报告》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考场训练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服〔2014〕1057号)精神,经成本调查测算,并请示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考场训练服务费,应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你公司与学员签订协议,依约提供服务,方可收取服务费。无委托协议或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均不得收费,严禁强制服务收费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
二、小车科目二驾驶员考场训练服务费,对使用你公司训练车按照考试项目进行模拟训练,每次完成一个流程收费标准为80元/人•次(由考场提供车辆和油料),对使用第三方教练车进入你公司考试场地进行考前模拟训练,按每小时每台车收费100元。
三、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执行期满,如需继续开展相关业务,请在期满前一个月内报我局另行批准。为便于我局及时掌握本批复执行情况,你公司在执行期间须将收入及支出情况每半年报告我局。期间若省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2017年8月2日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