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临发改价费〔2017〕19号
临湘市发改局、临湘市财政局、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学、市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7号),岳阳市发改委、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发改价费[2017]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免学费政策。
(二)高中阶段学校符合国家和省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免学费政策实施,不符合国家和省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收费标准(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收费标准见附件1)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课本费由我市发改局、财政局、教体局严格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的通知》(岳教体办通[2016]62号)颁发的用书目录、各学校实际征订的版本和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1075号)和《关于下达2017年春季普通高中新增教材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27号)下达的价格分校从实核定,并报岳阳市发改委、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备案。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
二、服务收费和代收费
(三)作业本费。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无偿代购。收费应严格控制在标准以内:1-2年级不超过7元/生·期,3-6年级不超过10元/生·期,7-9年级不超过15元/生·期,普通高中不超过30元/生·期,职业中专参照普通高中收取。作业本的具体数量及印刷质量市发改局、教育体育局发文明确(见附件1、2)。
(四)教辅材料费。中小学的教辅材料征订选用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湘价教[2012]93号),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示2014年春季教辅价格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湘价教[2014]32号)、《关于公示2014年春季教辅价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湘价教[2014]42号),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湘发价费[2015]694号),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物价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岳市教发[2014]18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岳市教发[2014]20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认真按学生或家长自愿、“一科一辅”原则,做好无偿代购服务(新华书店是教辅材料唯一发行单位),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
(五)寄宿费和公寓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设公寓,寄宿费全免;农村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限额控制,每生每期最高不超过300元,具体标准由市发改局、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从紧核定,分校审批、分栋(层)公示;公寓费按学生自愿原则,实行分类定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实行公寓价格),具体标准市发改局、教育体育局依照《湖南省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校审定。
(六)伙食费。原则上要求购票就餐,确实无法实行购票就餐的学校(含提供饭菜加热服务或大米加工服务的农村学校)也可采取最高定额标准进行管理,具体标准市发改局、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从紧核定。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就餐卡应实行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可收取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局制定。学校食堂要遵循“保本不盈利”的原则,严禁盈利,并按规定建立单独的伙食台帐,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我市伙食费收费标准严格按市发改局相关文件批复执行。
(七)校外活动费(指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学生个人消费且经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毕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学期预收。我市校外活动实行“一事一审批”办法,即学校根据活动主题、活动方式、活动时间、地点以及收费情况,出具详细报告,报发改局审批,教育局计财股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收费纪律及相关政策
(八)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事关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收费各项政策和规定,我市印发的教育收费文件和前款提到的授权审批事项都将及时报岳阳市发改委、岳阳市教体局备案。
(九)各中小学校务必做到不自立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不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收费、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补课收费或放任公办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午休住宿费(学校不得以此强制学生在中午离开学校);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收取社会实践活动费、择校费。同时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精准助学”工作,确保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十)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中小学校违背学生意愿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和课间餐等经营服务性费用,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应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学校不得参与组织收取保险费;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各地不得将其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十一)各中小学校的学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政府和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和平调学校的学费收入,禁止任何单位对学费收入征收任何性质的统筹性资金。
(十二)各民办学校继续执行收费放开政策(公助民办和公办民助的中小学校仍执行调定费审批制),由学校自主定价,但必须在市发改局、市教育体育局的指导和管理下,遵循省定的民办学校收费“八原则”,落实备案收费,禁止跨学年收费。
(十三)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式样见附件5-9),并通过招生简章、网络等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切实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十四)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将严把政策关,不以任何形式另开政策口子。逐步建立完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问责制,认真督促辖区内各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要进一步加大对各中小学校收费的监管力度,及时接受、认真受理学生和群众关于教育收费问题的举报、投诉和情况反映,对学校、有关单位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的,要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好我市教育收费的良好秩序,切实维护好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附件:
1.2017年春季公办高中阶段学校收费标准
2.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自愿选择项目收费标准表
3.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自愿订购参考书目及价格
4.2017年春季高中教辅材料自愿订购参考书目及参考价格
5.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牌
6.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收费公示牌
7.公办中职学校收费公示牌
8.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牌
9.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公示牌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湘市财政局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2月7日
抄送: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体局、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法
制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2月7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春季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学费收费标准
单位:(单位:元/生·期)
学校类别 |
学费标准 |
代收费 |
备注 |
|||||
年级 |
课本费 |
作业本 |
||||||
普通高中 |
1、省级示范性高中(二中) |
1000 |
高一 |
215.5 |
30 |
|||
2、其它高中(一中、五中) |
800 |
高二 |
文科 |
215 |
||||
理科 |
217.5 |
|||||||
高三 |
24 |
|||||||
职业中专 |
文、农、林、师范类 |
按实收取 |
||||||
经、法、教、管及其他 |
||||||||
工科、卫生、体育、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 |
||||||||
艺术类 |
表演、美术专业 |
|||||||
其他专业 |
||||||||
医药类、公安类 |
注:1、课本费标准按实际发行数量和价格收取;2、各年级、各学科供教学参考使用的磁带、光盘、读本供有条件的学生自主选用,不得强制学生购买;3、不符合国家和省免学费政策的职业高中学生执行以上标准;4、作业本须保证质量(55g双胶纸)和规格、数量(18开作业本37个);5、教材由市新华书店统一发行。
附件2
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自愿选择项目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餐
作业本费 |
伙食费 (最高限额) |
饭菜加热服务费 |
|||
早餐 |
中、晚餐 |
||||
小 学 |
一年级 |
7 |
3元/餐 |
5元/餐 |
不超过50元/期 |
二年级 |
7 |
||||
三年级 |
10 |
||||
四年级 |
10 |
||||
五年级 |
10 |
||||
六年级 |
10 |
||||
初 中 |
七年级 |
15 |
|||
八年级 |
15 |
||||
九年级 |
15 |
注:1、以上项目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生未选的不能收费;2、作业本须保证质量(55g双胶纸)和规格、数量(小学1、2年级32开作业本14个;小学3-6年级18开作业本12个,32开作业本1个;初中18开作业本19个);3、提供了饭菜加热服务的方能收取加热服务费,收取伙食费后不得再收取饭菜加热服务费,严禁重复收费。
附件3
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教辅材料自愿订购参考书目及价格
单位:(单位:元/生·期)
年级 |
同步类 |
语文光盘 |
暑假作业 |
年级 |
同步类 |
英语听力磁带(或光盘) |
历史、地理图册/填充图 |
毕业指导丛书 |
暑假作业 |
三年级 |
56 |
13 |
24 |
七年级 |
83.5 |
18.5 |
30.5 |
||
四年级 |
57 |
13 |
24 |
八年级 |
96 |
13 |
18.5 |
20 |
30.5 |
五年级 |
57 |
13 |
24 |
九年级 |
81 |
13 |
12.5 |
76.5 |
|
六年级 |
56 |
13 |
注:1、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了课程而没有教材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足球特色学校,按岳市教通[2016]62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之相关规定执行,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无偿代购;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的读书活动(每学期不超过1个)用书可由学生自愿向新华书店订购;2、与教学紧密相关的《单元自测》、《教材解读》及初中《理化生实验报告》由学生自愿向新华书店订购;3、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要求,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组织学生征订《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10元/本)、《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12元/本)。
附件4
2017年春季高中教辅材料自愿订购参考书目和参考价格
单位:(单位:元/生·期)
年级 |
基训 |
高中学业水平 |
历图、史地 填充图册 |
暑假作业 |
||
高一 |
162.5 |
—— |
18.5 |
39 |
||
高二 |
文科 |
152 |
121 |
19 |
35 |
|
理科 |
159 |
121 |
—— |
25 |
||
高三 |
二中 |
文科 |
267.5 |
—— |
—— |
—— |
理科 |
279.5 |
—— |
—— |
—— |
||
一中 |
文科 |
280.5 |
—— |
—— |
—— |
|
理科 |
296 |
—— |
—— |
—— |
||
五中 |
文科 |
283 |
—— |
—— |
—— |
|
理科 |
272 |
—— |
—— |
—— |
注:1、同步类练习、高中总复习、高中学业水平按岳市教发[2014]20号《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存目录〉的通知》推荐书目和省物价局审定价格,可由学校统一代购,按实收费;2、经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设了课程而没有教材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足球特色学校,按岳市教通[2016]62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之相关规定执行,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无偿代购;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的读书活动(每学期不超过1个)用书可由学生自愿向新华书店订购;3、《国防教育》、与教学紧密相关的《理化生实验报告》、《单元自测》、《教材解读》由学生向新华书店自愿订购;5、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要求,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组织学生征订《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14元/本)。
附件5
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免交学杂费、课本费,住校生免交住宿费。
二、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收取伙食费:早餐 元/人·餐,中、晚餐 元/人·餐(如有饭菜加热、加工服务,按不超过50元每生·期收取饭菜加热、加工服务费)。
三、本校坚持学生自愿、“一科一辅”原则,统一无偿代购作业本、教辅材料,收费公示如下:(单位:元/生·期)
年级 |
教 辅 材 料 费 |
作 业 本 费 |
一年级 |
\ |
7 |
二年级 |
\ |
7 |
三年级 |
10 |
|
四年级 |
10 |
|
五年级 |
10 |
|
六年级 |
10 |
|
七年级 |
15 |
|
八年级 |
15 |
|
九年级 |
15 |
四、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五、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监督电话:临湘市发改局:12358
临湘市财政局:3711909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753631
举报电话:12358
学校
2017年2月7日
附件6
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为 高中(省、市示范性高中或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 元/生·期。
二、本校对自愿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赢利”原则收取伙食费,具体收费标准由食堂公示。
三、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 元/人·期。
四、本校坚持学生自愿、“一科一辅”原则,统一无偿代购作业本、教辅材料,公示如下:(单位:元/生·期)
年级 |
课本费 |
教辅材料费 |
作业本费 |
一年级 |
30 |
||
二年级 |
30 |
||
三年级 |
30 |
五、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六、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监督电话:临湘市发改局:12358
临湘市财政局:3711909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753631
举报电话:12358
学校
2017年2月7日
附件7
公办中职学校收费公示牌
收费项目 |
标准(元/生·期) |
||
学 费 |
文、农、林、师范类 |
||
工科、卫生、体育、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 |
|||
经、法、教、管及其他 |
|||
艺术类 |
表演专业(含美术) |
||
其他专业 |
|||
医药公安类 |
|||
住宿费 |
普通宿舍 |
||
公寓制宿舍 |
|||
服务性收费 |
|||
代收费 |
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均坚持学生自愿。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监督电话:临湘市发改局:12358
临湘市财政局:3711909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753631
举报电话:12358 学校
2017年2月7日
附件8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系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为 。本校坚持就读自愿,现将2017年春季收费标准公示如下:(单位:元/生·期)
年级 |
学费 |
住宿费 |
服务收费 |
代收费 |
享受国家公用经费减免费 |
实际收费总额 |
一年级 |
||||||
二年级 |
||||||
三年级 |
||||||
四年级 |
||||||
五年级 |
||||||
六年级 |
||||||
七年级 |
||||||
八年级 |
||||||
九年级 |
二、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三、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坚决履行省定民办学校收费“八原则”。
监督电话:临湘市发改局:12358
临湘市财政局:3711909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753631
举报电话:12358 学校
2017年2月7日
附件9
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公示牌
一、本校系临湘市教育体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为 。本校坚持就读自愿,现将本校2017年春季收费标准公示如下:(单位:元/生·期)
收费项目 |
标准(元/生·期) |
||
学 费 |
文、农、林、师范类 |
||
工科、卫生、体育、服装、旅游、美容等应用技术类 |
|||
经、法、教、管及其他 |
|||
艺术类 |
表演专业(含美术) |
||
其他专业 |
|||
医药公安类 |
|||
住宿费 |
|||
服务性收费 |
|||
代收费 |
二、面向学生的商业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由学生自愿向邮政发行机构订阅。
三、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坚决履行省定民办学校收费“八原则”。
监督电话:临湘市发改局:12358
临湘市财政局:3711909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3753631
举报电话:12358 学校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