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销号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与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水质明显下降,形势不容乐观。
二、整改措施
根据临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要求发改局牵头负责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临湘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2020年度整治任务,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整改目标
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洞庭湖区域上下游同治,上游来水达标的情况下,到2020年,我市湖区C0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1%、12%和10%以上,区域内主要流域水质均达到III类水质标准以上(总磷≤0.1毫克/升)。
四、整改成效
目前,按照《临湘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已经全部完成整治任务23项,2020年1-10月,我市地表水考核四个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出境河流断面稳定达标,已达到销号条件。
五、整改责任清单
(一)、农业农村局:负责6项整治任务,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农业废弃物、化肥污染、农药污染,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销号。
(二)、住建局:负责3项整治任务,乡镇、建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黑臭水体现象普遍现、生活污水直排,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销号。
(三)、城管局:负责2项整治任务,分别是:垃圾渗滤液污染和农村生活垃圾堆放及处理,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销号。
(四)、环保局:负责3项整治任务,分别是工业污水直排超标排放问题、水源地存在隐患、部分工业企业未完成清洁化改造,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销号。
(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1项整治任务,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已完成整治并销号。
(六)、交通运输局:负责3项整治任务,分别是船舶污染物排放问题、非法砂石码头整治、危化品运输整治,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销号。
(七)、水利局:负责3项整治任务,分别是非法采砂、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低、沟渠塘坝淤塞严重,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销号。
(八)、卫健局:负责1项整治任务是血吸虫病防治,已完成整治并销号。
(九)、林业局:负责1项整治任务是湿地侵占和退化严重,已完成整治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