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区水价分类和相应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临发改价〔2017〕206号
关于调整城区水价分类和相应自来水价格的
通 知
市自来水公司:
你公司《关于现行的五类水价调整简化为三类水价的请示》收悉。2016年6月,我局按照法定程序对你公司下发了《关于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改革及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2016]309号),现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3]12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价服[2014]49号)和《湖南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4〕1044号)有关精神,将我市城区水价分类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我市城区供水价格由原五类改为三类,即由现行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性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五类改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三类,具体分类见附表一。调整后,各类水价之间的比价按全省统一的1:1.5:4执行,具体价格见附表二。
二、本次城区水价分类和相应自来水价格调整后,自本文执行之日起第一次抄表见量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见量执行调整的价格,其它未调整政策仍按临发改价[2016]309号文件执行。
三、你公司接此通知后,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水价分类价格标准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附表一:临湘市城区自来水用户分类表
附表二:临湘市城区自来水阶梯价格及分类水价表
2017年10月10日
主题词: 水价 改革 调整 通知
抄 送: 岳阳市发改委,临湘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住建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