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市自来水公司继续执行自来水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17-10-31 17:11
浏览次数:
1
临发改价〔2017〕207号
关于同意市自来水公司继续执行自来水
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自来水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自来水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原临湘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市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延伸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的批复》(临价字[2013]30号文件),有效期已届满,鉴于你公司在试行期间,社会反响平稳,效果较好,经局2017年第二次定价委员会研究,同意你公司自来水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继续执行临价字[2013]30号文件,有效期两年,如遇上级有新规定或期满另行核定。
你公司接此通知后,应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及服务内容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7年10月10日
主题词: 自来水 延伸服务 价格 通知
抄 送: 岳阳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