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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三个看齐”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镇开展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临湘市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3-31 22:06 浏览次数: 1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三个看齐”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镇开展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关于在全镇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三个看齐”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镇开展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31日


关于在全镇开展“增强四个意识、

做到三个看齐”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和增强“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要求,使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成事业成为政法工作新常态,确保全镇干部队伍更积极和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建设“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工作大局,经镇委同意,决定2016年在全镇组织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三个看齐”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镇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对照“四个意识”找差距,以主动看齐的觉悟、践行看齐的行动、保障看齐的硬招,坚持以上率下立标杆、以身作则当模范。一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上树旗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上,始终坚定“三个自信”,坚守对党忠诚可靠的政治立场,矢志不渝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二要在自觉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立标杆。自觉把政法工作摆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重大责任。三要在忠诚履职、主动担当上当模范。政法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把班子抓好、把队伍带好、把事情干好。政法干警要强化责任担当,用铁的肩膀扛起肩负的责任,以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四要在严格要求自己、严守法纪规矩上做榜样。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牢固树立强烈的法治精神、纪律观念、规矩意识,不折不扣执行宪法法律、党的纪律和规矩,切实加强自我约束,依法秉公用权,遵守规矩用权,对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廉、不为问题“零容忍”。

二、主要任务

1.建设过硬队伍。开展增强“四个意识”专题教育,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今年政法队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轮训,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强化始终保持“执法为公,一心为民”的精神。

2.守护平安白羊田。结合“五打五整治”专项活动再动员、再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始终把打击矛头对准破坏白羊田经济建设的非法行为,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着力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推进法治白羊田。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思想,深化“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韧劲再发动、再发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努力解决我镇当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补齐工作短板。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求,开展“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把推进信息化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和加快视频监控建设摆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5.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今年严查基层贪腐、执法不公的号召,在全镇开展“执法不公”问题专项整治,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案件评查、回访案件当事人等途径明察暗访,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对执法不公问题“零容忍”。

三、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1.制订方案(2016年3月)。根据上级专项行动方案制订具体实施计划。

2.宣传发动(2016年3月)。将专项行动作为政法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进行动员部署。

3.讲评推进(2016年8月)。结合上半年政法工作总结、上半年综治民调分析,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讲评。

4.考核评价(2017年2月)。结合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全年政法工作总结、综治民调和考评结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严格兑现奖惩。

四、保障机制

为确保“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三个看齐”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实现政法队伍风气、形象明显改观,政法队伍能力、水平明显提升,政法工作走在前列,按照临湘市委“三个办法”要求,对镇司法所、派出所进行科学严格的“三考三述”,即以考试、考察、考评和述职、述德、述廉为考核内容,以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为考核等次,把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三个看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刘毅任组长,江右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司法所办公室,由刘毅兼任办公室主任。

2.营造舆论氛围。加强正面宣传,通过镇微信公众平台及宣传窗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专项行动的思路、目标与任务,弘扬政法正能量。

3.严格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督查和考核,年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作为对相关单位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关于在全镇开展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着力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依法打击处理医闹和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全镇医疗机构良好环境;着力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术、医德、医风,坚决遏制因医闹引发的医务人员罢医、游行、请愿事件,根据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部署要求,以卫生部、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为遵循,以综合治理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在全镇开展以“打医闹、整医风”为主要内容的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即处置医闹事件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接出警不及时,决不允许出警后还发生暴力伤医违法犯罪,决不允许出警后还发生严重医闹行为。对于因医闹事件引发的医护人员罢医、游行、请愿、网上串联煽动要做到“零容忍”。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形成医患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全面优化我镇医疗事业发展环境,为建设“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步骤

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并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1.制订方案阶段(2016年3月)。镇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相关单位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制订具体实施计划。

2.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将专项行动作为镇政法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动员部署。

3.讲评推进阶段(2016年6月)。对前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讲评。

4.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0月)。综合整治行动基本完成后,各责任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由镇党政办、镇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综治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实施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患互信是基础,医德建设是根本,严格执法、执纪是关键。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发挥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引导。一是要加强对各地维护医疗秩序、打击医闹行为的报道,引导群众在出现医疗纠纷时走合法维权道路。二是医院应积极主动地邀请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到医院了解卫生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对常见的易引起医患纠纷的环节多和媒体及群众代表交换意见,研讨改进方式,增进医患双方的理解,积极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2.狠抓医术、医德、医风建设,提升职业道德素质。一是强化教育。加强卫生系统新进人员岗前医德教育培训;以开展“六个争当”和“三个争创”活动为契机,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医院规章制度。二是强化约束。积极探索建立医德医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德医风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完善医德医风评价体系,探索考评方法,建立考评档案,推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三是强化服务。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收费管理,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纠正和防止乱收费行为;开展执法大检查,严查黑诊所和非法行医;强化内部综合管理,按照临湘市委“三个办法”的要求,对未按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办事的工作人员,要敢于管理,敢于处罚,保障单位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

3.严打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要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和最高法院、公安部、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加大涉医案件打击力度,做到决不允许接出警不及时,决不允许出警后还发生暴力伤医违法犯罪,决不允许出警后还发生医闹行为。以“五打五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各类涉嫌犯罪案件,派出所要快侦、快破。要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4.畅通医患双方合理诉求渠道,化解医患矛盾。组建专门委员会,建立重大医疗纠纷快速裁定处理机制和绿色通道。要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衔接机制,及时引导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镇司法所要积极为患方当事人提供好法律咨询、参与调解等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积极提供法律援助。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医患矛盾纠纷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刘毅任组长,江右新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和卫计、司法、宣传、财政、民政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综治办,由刘毅任办公室主任。

2.强化属地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强有力的专门班子,迅速铺开专项治理工作。将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整体规划和考核指标。

3.坚持部门联动。镇党政办、综治办负责总体协调;派出所对医闹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案件,依法查处;司法所依法指导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卫生院主动牵头医疗单位予以支持配合;信访、维稳、宣传、民政、财政等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4.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正面引导,通过镇微信公众平台及宣传窗等,营造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印发张贴卫生部、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并编发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形成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

5.严格督查考核。要认真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镇综治办将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问题。对各单位明确的规定动作进行严格督查,对创新特色工作认真总结。

五、纪律要求

1.专项行动部署后因工作不力,发生严重医闹、涉医违法犯罪事件,医护人员罢医、游行、示威、网上串联煽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2.对派出所处置医闹事件中,接处警不及时,出警后不依法履职,且发生暴力伤医违法犯罪,发生重大医闹行为,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严格依照警务工作纪律,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对医疗部门因医闹事件引发医护人员罢医、游行、示威、网上串联煽动,对其组织者、参与者根据情节,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主管单位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4.其他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职的,视情况予以责任追究。

关于在全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白羊田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商业银行法》《广告法》《公司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等为依据,依法清理整治各种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经济案件高发态势,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1.依法规范各类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P2P)、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学校、养老机构、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机构的经营、宣传和融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严禁超范围经营,确保依法合规运营。各类非法集资现象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快速处置。

2.在全镇形成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水平及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增强全镇金融法规意识。

3.建立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长效监测机制,坚决杜绝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基本原则

一是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究策略方法,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好处置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重点

做好“三个整治”:

1.整治重点行业和领域:以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P2P)、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学校、养老机构、房地产及本地其他案件高发行业为重点。

2.整治重点人员:以外流作案情况突出地区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地区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曾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人员及本地确定的高风险人群为重点排查群体。

3.整治重点行为:在人群密集场所的摆摊、设点、集会宣传、散发传单等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行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行为;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广告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行为。

五、工作时间

整治活动时间:2016年3月至12月31日。按照组织发动、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建立机制、总结验收等阶段分步组织实施,具体安排由各地各单位统筹掌握。

六、职责任务

在镇域范围内强化对相关风险行业的监管,整合本地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会商研判,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措施。镇司法所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出建议;做好涉非案件审理、判决、登记、资产处置等各项工作;做好典型安全分析及规律性研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镇派出所组织指导全镇铭记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和重点涉案线索的核查工作,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线索,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启动重大、敏感、疑难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前会商程序并参与研判。镇农技站组织指导全镇对以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农产品交易平台等“三农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管控和整治。镇林业站组织指导全镇对以林业有关项目及林业开发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和整治。镇城市规范建房管理站负责对人群密集场所的摆摊、设点、集会宣传、散发传单的人员进行排查,对街道橱窗,公交车站台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张贴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广告进行清理整治。镇信访办、镇维稳办做好对全镇信访、维稳的指导协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刘毅任组长,刘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处非办”),办公地点设镇综治办,刘峰任主任。

(二)加强监督管理。要切实履行一线把关职责,做好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前期调查取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期资产处置、资金兑付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加强整体联动。各相关单位要紧密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反馈、线索传递、联席会议等制度,推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信访维稳。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要坚持处置维稳并重、维稳在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稳控责任制,认真做好非法集资群众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集中整治要坚持边查边纠、边整边改和“打早打小”的原则,把防范处置和化解工作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对跨区域案件要严格坚持“三统两分”(统一办案协调、统一案件指挥、统一资产处置,分别立案、分别维稳)原则,严禁各行其是、擅自处置涉案资产。

(五)加强信息上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互通与共享。及时向镇处非办报送工作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

(六)加强督查督办。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清理整顿中出现的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镇处非办将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全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