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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安街道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长安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22-05-30 11:27 浏览次数: 1

 

 

 

 

202210

 

关于印发《长安街道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社区)、相关站办所:

现将《长安街道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安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30

 


 

 

 

 

 

 

 

 

 

 

 

 

 

 

 

 

 

 

 

 

 

 

 

 

 

 

 

 

 

 

 

 

 

 

 

长安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

 

长安街道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利剑”行动方案

 

为切实防范化解我街道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根据《全省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湘生环委办〔2022〕1号)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生环委办〔2022〕40号)文件有关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的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刘鹤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各项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舆情事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形成清单。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重点区域、流域重金属污染风险、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农用地风险管控风险、矿山环境风险、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风险、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核与辐射环境风险、工业企业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领域社会风险等方面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报与应急准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等有关重点工作分类形成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加强动态评估和监测预警实现风险隐患“数量清、分布清、问题清”。

(二)全面整治,消除隐患。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根据隐患问题清单系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实事求是、科学精准确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严格隐患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全面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销号实行台账管理严防整治过程出现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情况。生态环境办加强组织调度街道纪工委、党政办强化督导各村(社区)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重大风险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针对主要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生态环境办上报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牵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守法主体责任加大重大典型案件宣传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营造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专项督查,压实责任。街道纪工委、党政办将生态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情况纳入日常督重点同时组织开展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整治专项督查,压实村(社区)及相关站办所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李小军任组长,主任张向荣任副组长,相关站办所“一把手”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长安街道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调度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生态环境办主任涂星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和相关站办所要高度重视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本区域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工作负责排查整改研部署、督促推动和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排查和整治闭环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强化问题整改。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按照“一个风险点一套整治方案一个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整改工作闭环管理。对于短期难以整治到位的隐患问题应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有序推进落实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办加强统筹协调将重点隐患问题整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相关站办所根据职责加强对村(社区)的支持、指导和监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宣传报道。各村(社区)、各相关站办所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报道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工作的先进经验同时曝光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生态环境办对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实行月调度通报机制。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应于66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6月起,每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利剑”行动进展情况;11月上旬全面总结“利剑”行动,在11月1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送生态环境办。各村(社区)、各相关站办所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群体性事件或者舆情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生态环境办将以简报形式每月向上报送有关情况

()严肃工作纪律对排查不彻底、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进行通报、挂牌督办、约谈情节严重的进行案例曝光、区域限批涉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实施问责切实推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

 

联系人:周宇石

 :15576065670

 :905158113@qq.com

 

附件:1.长安街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2.长安街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方案

3.长安街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督方案

4.长安街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统筹调度方案

 

 

 


附件1

长安街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全街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维护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抓好重点区域、流域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聚焦重点行业和区域,持续推进镉、汞、砷、铅、铬、铊、锑等重金属污染防控。深入推进涉铊专项整治和全街道 涉镉排查整治工作。(水管站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突出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回头看。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蓝藻水华防控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处置能力确保饮用水安全。(水管站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加强农用地风险管控。进一步严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耕地受到镉等重金属污染。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安全利用方案落实严格管控区水稻生产退出政策严防受重金属污染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确保粮食安全。(农技站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4.扎实推进矿山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加大对街道源潭河1公里范围内尾矿库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防范化解尾矿库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切实消除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加强矿涌水污染治理街道矿涌水污染情况进行排查、调查和分类管控因地制宜推进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矿山行业污染综合整治。(自然资源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5.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问题整治。规范垃圾填埋场管理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加强监测治理地下水污染控制臭气污染依法落实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要求及时消除环境和安全隐患。(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6.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内严重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有效维护生态安全。(林业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7.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巩固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的成果查漏补缺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和收集单位及园区外涉危企业的监管全面强化风险管控措施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应急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8.切实化解核与辐射环境风险。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辐射安全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伴生放射性废物处置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9.切实化解工业企业环境风险。督促工业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电力监控等手段强化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规范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恶意非法排污行为。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二)全面排查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风险

1.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积案。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积案组织工作专班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主体、一个办结标准”的方式采用定期调度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妥善解决问题。(生态环境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组织开展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排查完善公众参与、信息公开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妥善处置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生态环境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强化生态环境舆情引导。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理生态环境领域网络舆情有针对性地做好舆情热点回应加强舆论引导严防舆情发酵。(党政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三)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报和应急准备

1.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监控预警。强化环境质量监督管理特别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和执法监测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凡发现数据异常、重大风险隐患等迅速进行预警、推送、核实、处置防止污染扩大事件升级。(水管站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保持人员、车辆、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做到人员待命、措施到位、物资和设备齐全做好随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应急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3.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渠道畅通保障应急处置统一指挥、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生态环境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四)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持续推进3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警示片交办问题的整改,并对已整改销号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严防问题反弹。(生态环境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已整改销号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生态环境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五)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有关重点工作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中心的监管力度,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卫健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二、进度安排

2022年5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并启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摸底排查(6)。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动态清单(见附件)。

(三)全面整治(79月)。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全面开展整治。

(四)巩固提升阶段(10至12月)。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已销号问题不反弹。对于需要持续整改问题,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1: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附件1-1: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序号

所属区域

环境风险名称

存在的主要

问题

整治现状及

下一步整治计划

市级核查情况

省级抽查情况

销号情况

备注

 

 

 

 

 

 

 

 

 

 

 

 

 

 

 

 

 

 

 

 

 

 

 

 

 

 

 

 

 

 

 

 

 

 

 

 

 

 

 

 

 

 

 

 

 

 

 

 

 

 

 

 

 

 

 

 

 

 

 

 

 

 

 


附件2

长安街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方案

以涉重、涉危、涉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环境风险大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执法重点,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组织开展“防风险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清仓见底、心中有数,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防范因违法排污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以执法专项行动为主线,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条件和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形成严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坚持宽严相济,规范执法。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恶意违法、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等突发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整改为主,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一刀切”。

(三)坚持两法衔接,形成合力。分发挥“两法”衔接定期联席会议和公、检、法驻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室作用,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问题打击合力。

二、执法重点

(一)加强执法

1.聚焦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积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人大执法检查和排查整治中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和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

一是聚焦重金属企业污染问题,组织开展以涉铊、锑、镉等企业为重点的涉重金属专项执法。

二是聚焦涉危险废物企业的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以依法打击非法收集、排放、倾倒、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酸、废盐、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的危险废物专项执法。

三是聚焦化工企业的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以重点化工企业环保手续、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风险防控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

四是聚焦监测数据造假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执法。

五是聚焦饮用水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以涉水排放重点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涉水项目施工现场为重点的专项执法。

六是聚焦产业园区企业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以产业园区内生产企业以及园区配套建设的集中治污企业为重点的园区专项执法。

七是聚焦市政基础设施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以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厂等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执法。

2.严查环境违法行为。要紧盯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生产工况情况、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对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应急防控等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全流程分析和研判,查找问题根源,精准高效打击各类污染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散、乱、污”企业,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环保标准,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要依法关闭或退出。

3.切实提升现场发现问题能力和执法水平。在执法过程中,务求精准高效执法,不盲目追求案件数量,在提升办案质量、多办大案要案上狠下功夫。深入推进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等物联网非现场监管方式在环境执法中的运用,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举报投诉,以及排污单位用水、用电、用能等数据资源关联分析,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形成震慑

1.强化统筹协调。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将本次执法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结合实际,同步制定本级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依法依规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执法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做到全街道一盘棋,全面促进街道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2.推进有奖举报。积极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奖励规定、举报途径和渠道,及时发放奖励,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发现突出环境风险隐患,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曝光违法问题。及时公开曝光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处的突出违法案件,以案说法,达到查处一起、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生态环境办将适时发布一批具有典型性、前瞻性和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发挥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作用。

4.强化督导帮扶。生态环境办将不定期对村(社区),各相关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帮扶,并适时组织执法交叉检查。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措施。

三、时间安排

本执法专项行动从5月至12月。

(一)方案制定(6月)。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620日前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执法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街道方案在5月底前上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二)攻坚阶段(69月)。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围绕“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主题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严防死守,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家提供技术支持,深入挖掘隐藏的环境违法问题。

(三)巩固阶段(10至12月)。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组织对突出违法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核查违法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工作闭环。每月12日前,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执法专项行动的违法问题查处和曝光情况纳入每月执法综合调度;街道汇总后每月15日前上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其中打击违法情况在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内填报,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信息报送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要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附件3

长安街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督查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全街道生态环境风险,推动《长安街道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落实落地,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督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督促被督查对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强化震慑,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主体责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二、督查对象

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

三、督查时间

拟于2022年8月上旬启动,现场督查时间为10天左右。

四、督查内容

督查程序及方式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督查内容以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工作排查整治清单整改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包括:

1.重点区域流域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情况,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农用地风险管控情况,矿山环境污染排查整治情况,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整治情况,自然保护地环境风险整治情况,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防控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情况,针对整治不力问题,分析背后原因,厘清相关责任。

2.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重点是重复投诉信访件群众环境诉求的回应情况,特别是历史遗留的环境信访积案的调查处理情况。

3.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交办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是整改效果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特别是“邻避”“拆迁”等问题风险防范化解情况。

4.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报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和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电力监控、视频监控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和应急物资准备情况等。

5.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风险防控情况,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医疗废物、废水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情况等。

五、有关要求

党政办负责专项督查综合协调,督查人员以纪工委、党政办人员为主,督查方式以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调阅资料和反馈意见为主。

1.现场与资料督查。督查组应对督查事项的现场和相关资料进行逐一核查(个性问题必须深入整改现场),逐一评估督查事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督查完成后当面反馈初步督查意见;被督查单位应准备好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及资料台帐等。

2.督查情况报告。督查时发现的一般问题现场交办;突出问题转党政办书面督办;督查组将督查情况汇总成督查情况报告,重点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督查报告于现场督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经督查组长审核同意后报长安街道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领导小组汇总。

3.督查情况通报。督查报告汇总后经长安街道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审核,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以长安街道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呈报街道主要领导审阅,按领导批示分地域或批次下发督查通报。

 


 

 

 

 

 

 

 

 

 

 

 

 

 

 

 

 

 

 

 

 

 

附件4

长安街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统筹调度方案

为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明确责任。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调度各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整治销号情况;生态环境办将具有普遍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环境隐患,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二、严格整治。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能立行立改的,迅速采取措施整改到位;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限,按期整治到位;少数因为特殊原因需要长期整治的,要加强风险管控,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整治,防止风险扩大和集中爆发。

三、按期销号。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整治销号制,各整改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级发布的验收销号标准及程序进行验收销号;原则上,所有风险隐患要在2022年9月上旬通过整治销号,或者按照整改方案完成序时整改进度。

四、加强调度。生态环境办建立工作调度联络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特殊情况将采取不定期调度。各村(社区)和各相关单位应于610号前报送联络员信息;从6月起,每月12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利剑”行动进展情况(包括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验收销号情况等);生态环境办将对相关情况及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