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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11-24 15:09 浏览次数: 1

关于中共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十二届中共临湘市委第十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6月11日至7月24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22日反馈了3个方面14个大问题28个小问题。我局于2020年9月份开始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深入剖析,按照“逐条整改、举一反三、巩固长效”的工作原则,持续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7项反馈问题的整改,“混编混岗”问题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正在分阶段进行整改。现将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整改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整改难点亲自过问、整改短板亲自督办。2020年9月28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五天,原党组书记李四海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整改具体指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刻反思、认真剖析。2020年10月27日,李四海再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临市监党发〔2020〕29号),针对3个方面14个大问题28个小问题,制定90条整改措施,并分别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今年3月12日,陆如勇同志接任党组书记后,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3月16日,主动向督导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4月2日、5月20日、5月28日,分别组织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问题整改,制订完善有关制度,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了巡察整改高标准推进。

(二)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以身作则,带头整改。陆如勇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今年4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各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扎实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抓好分工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构建起一级抓一级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统筹结合落实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建、改进作风、严格市场监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对长期整改任务提出时间表、路线图,让整改工作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办案等共性问题开展系统整治,对驻村扶贫有欠缺、办公用房超标等个性问题开展针对性整改,务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严格动真碰硬,对个协脱钩、五里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组织力量攻坚,依法依规,绝不含糊、绝不护短,让干部职工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工作力度,让办事群众、市场主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作风转变;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深化标本兼治,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

二、对标对表,扎实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经认真梳理,对照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4个大问题28个小问题,制定了90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7项,共清退不规范支出21笔5610元,报请市纪委给予9人纪律处分,对34人进行提醒谈话,约谈58人,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1项。其中“混编混现象严重”问题已有29人整改到位,36名重要岗位人员按程序办理了借调手续,其余未整改到位的人员将逐步进行整改。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执行中央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对“执行食品安全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组织对2018年、2019年一般程序食品案件进行清查,发现有105件案件执行自由裁量权不规范。法制股自2020年9月份以来已对该类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已作出行政处罚的3件同类案件,罚款数额均为1万元,确保了同类案件在类似情形下处罚幅度保持一致。二是2020年9月份已来,对41件作出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等属于重大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审慎作出较大金额行政处罚决定。三是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要求,2020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件、海关移送案件1件,今年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件。四是2020年,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出具的1份《立行立改问题移交表》涉及的1起违法案件(临湘市忠防某餐馆未取得许可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案)、临湘市检察院出具的《检察建议书》涉及的1起违法案件(临湘市某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临湘市公安局出具的2份《移送函》涉及的2起违法案件(临湘市某大药房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临湘市某大药房从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的个人购进药品案),分别进行了立案查处和回复。

(2)关于对“与工商个体协会脱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2020年11月7日,原党组书记李四海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个协脱钩问题,并于当日下发《关于汪文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临市监发〔2020〕32号),免去方芳个协办主任职务。二是2020年11月20日,组织召开“临湘市个体营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由潘泽军任理事长、谢宝树任副理事长、李靓任秘书长。三是制订《临湘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个体会员会费50元/年、团体(公司)会员会费1000元/年,且自愿缴纳。四是日常会费支出由秘书长、理事长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超过1万元的大额经费支出,必须作出书面报告,并交理事会讨论审核。

2、关于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2020年11月12日,制订出台《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议事的原则、范围、形式、程序。二是2020年11月12日制订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办法》,坚持以党组会对重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讨论决策,并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制度,确保讨论事项符合议事规定。三是2020年11月12日制订出台《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对谈心谈话对象、基本原则、方式方法、内容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今年,班子成员与单位负责人已按制度完成了第一轮谈心谈话,并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研究。四是2021年4月9日,党组书记陆如勇主持召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通报了会前准备情况和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陆如勇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党组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并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揭短亮丑”,真诚交换意见,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进团结的目的。

3、关于对“政治站位不高,落实整改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汲取五里所问题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对2017年、2018年、2019年办结的1018件案卷进行清查,发现127件案件存在“一案多票”的问题,占比12.4%,涉及办案机构13个,涉及办案人员46名,涉及金额270.7万元,占3年罚没收入的19.49%。并于2020年8月3日,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宏久主持召开提醒谈话会,对34名“以收代罚、办案不规范”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0年4月13日下发《关于陈永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临市监发〔2020〕8号),免去五里所汪伟所长职务,将副所长袁文调整到信息中心任副主任;2020年4月20日下发《关于李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临市监发〔2020〕10号),将五里所副所长冯翠丹调整到云湖所任副所长。三是2020年7月22日,原党组书记李四海主持召开党组会,向市纪委监委建议给予汪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冯翠丹、李开良、李四名、汪明建、许亚雄、杨雄兵6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刘燕、彭君2人政务警告处分。四是着眼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今年2月24日组织召开“一季度集中学法培训会”,123名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3月1日印发《关于表彰2020年度优秀案件和执法能手的决定》,评选“临湘城东店为无证经营提供便利条件案”等5个案件为优秀案件、曹武文等5人为执法能手。五今年4月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对上下班时间、层级管理、外出办事、机关就餐等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4、关于对“扶贫工作落实欠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今年4月份,党组书记陆如勇,带队深入聂市镇同合村,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文章,同村支两委进行交流协商,制定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计划。二是今年5月份,组织对联点干部进行了教育培训,重点就联点干部“干什么”“怎么干”进行了辅导。三是落实一月一走访制度,联点干部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工作,2020年度协调解决扶持资金30万元,对全村51名在校学生给予了不同程度支助,完成3户危房改造、1户住房修缮,解决了该村安全饮水问题。今年,经局党组研究,已安排8万元资金支持同合村开展乡村振兴建设。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对“财务报账附件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开支必须经经办人、财务会计、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才能报账,今年以来公务支出已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对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最新标准,清查出2016年至2017年期间不规范支出21笔,涉及资金5610元,已责令涉款人员全额清退并上缴市财政国库。三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一函三单”规定,实行“一事一结”,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已从2016年的50.3万元下降到2020年的16万元。四是按照《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临财行〔2018〕59号),规范差旅费报销,2020年8月之前已报销差旅费但手续不全的,已责令经办人补齐手续,2020年8月之后已没有类似情况发生。五是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号)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工会福利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无发放明细、无签名的问题,已责令工会经办人全部补齐。

6、关于对“检测费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根据《岳阳市2020年度—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岳财〔2020〕9号)要求,50万元以上的采购进入政府采购招标程序,50万元以下的采购进入电子卖场采购程序。2020年82.42万元(22万食品抽检、60.42万元食用农产品抽检)抽检服务通过市政府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二是2021年按照《关于印发岳阳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岳市监发〔2020〕10号)要求,计划安排抽检任务1860批次(食用农产品1060批次、食品800批次)。三是今年4月29日召开党组会,就全年抽检经费开支进行了明确。

7、关于对“八九九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对“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重新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将8台公务用车统一纳入办公室管理,明确由周明伏同志负责管理。二是2020年5月26日8台公务车全部安装北斗导航系统。三是按照“谁申请,谁把关;谁使用,谁担责;谁违章,谁处理”的原则用车,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每次用车均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公务用车派车单》。四是明确8台公务用车统一通过电子卖场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车险,统一购买中石化加油卡加油。

(2)关于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办公室牵头对五里所、詹桥所所长和个私发展中心主任办公用房超标情况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将个协理事长潘泽军、秘书记李靓调整到机关与个私发展中心主任合署办公。三是五里所已从原质监局办公楼搬迁至原五里乡办公楼,所长办公室位于该楼第二层,面积8.6平米。四是将詹桥所所长办公室调整为所长、副所长共用一间办公室。五是举一反三组织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办公用房进行排查,党组书记陆如勇多次在会上强调办公用房超标是高压线,不可触碰。

8、关于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对“政商关系不清”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今年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群众所需所盼,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梳理细化为“我为群众维权益”“我为群众打假劣”“我为群众护公平”等7项具体行动,办结一般程序案件91件,妥善处理128件举报、978件投诉。二是今年4月19日,启动“走千企访万户”活动,由班子成员带队,分别走了52家重点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2个。三是落实重点纳税企业联点帮扶要求,4月26日,党组书记陆如勇、局长何碧辉,实地走访湖南标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湘分公司,就企业纳税、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四是6月23日,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春生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帮助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上的“防火墙”、行动上的“警戒线”。

(2)关于对“营商环境有待改善”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2020年9月2日,组织召开党政班子成员和各机关股室、直属单位、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廉政谈话会,明确各项纪律要求,并签订“行政执法廉政承诺书”。二是分别于2020年10月13日、11月7日和2021年4月2日召开党政扩大会议,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三是整合我局注册分局和行政许可股职能,设立行政审批股,将企业注册、城区个体户注册和《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经营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零售)》全部纳入大厅办理。四是下发《关于陈永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临市监发〔2020〕8号),任命陈永胜为行政审批股股长,并将刘阳临、廖燕平、黎枫、谢兰平、李默子调入行政审批股集中到市智慧政务大厅办公。局党组和驻局派驻纪检组先后多次到政务大厅明查暗访,了解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窗口服务态度和服务对象认可情况,对个别同志服务态度不热情的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五是2020年10月16日,向临湘市电视台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发布保健品、药品等夸大疗效的虚假广告。六是今年5月10日,制定《2021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就落实岳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00项措施等内容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9、关于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2020年11月13日,制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就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党风廉政职责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二是2020年12月18日,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较好的检验检测中心、云湖所等5个单位进行了表扬。三是3月19日,印发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就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划分、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四是分别于2020年12月18日、2021年4月8日下发了2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步工作要求。五是驻局纪检监察组于今年4月6日至4月13日组织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了一次明查暗访,对詹桥所罗军、长安所李中辉不在岗和江南所李俊去向不明进行了通报、约谈,并扣发了当月津补贴。六是从2020年年底开始,已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

10、关于对“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将五里所问题、干部吸毒问题纳入十一月份学习教育,2020年11月份,各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通报五里问题和干部吸毒问题。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以案示警,2020年11月2日,邀请市纪委易勇以“以案为鉴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作专题廉政辅导。三是加强执纪问责,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3月16日、3月31日、4月9日、4月18日5次召开约谈会,约谈了58人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了提醒告诫。

11、关于对“作风建设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2021年4月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补充规定的通知》,对上下班时间、层级管理、外出办事、机关就餐等作出进一步明确。二是投入1.2万元在机关、直属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安装17台考勤机,对全局干部职工统一实行指纹(刷脸)打卡。三是从2020年10月20日起,在请销假审批表内增设销假栏并如实销假。四是由局纪检室牵头,从2020年10月起,每季度对考勤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先后给予86人次6250元经济处罚。五是根据2020年8月29日局党组会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按比例扣发曹萍、毛颖、李满荣、喻宏伟、刘辰星、刘品君、周明华、肖昌军、李利等9名长期请病假人员的津补贴、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六是2020年8月,对1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工作人员,与其解除了人事关系。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2、关于对“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工作不扎实、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对“三会一课制度没有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

2020年10月14日,由党建办制定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2020年11月18日,建立党组班子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和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及联点领导上党课制度。按照辖区所分布,在长安所联合支部成立6个党小组,在五里所联合支部成立5个党小组,由党建办负责指导。

(2)关于对“支部笔记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

2020年10月27日,由党建办下发“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格式,并指导各支部规范记录“工作纪实手册”。2020年11月2日至5日,组织对局属6个机关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并于2020年11月6日通报了检查结果。

 (3)关于对“入党志愿书填写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

黄玉兰就入党申请书出现明显语法错误作了情况说明,并重新手写了入党申请书。2020年11月9日,在检验检测中心支部党员大会上,组织委员黄建军就入党程序把关不严作检讨。

(4)关于对“搞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落实。

2020年11月5日,长安所联合支部书记冯志华和组织委员李伟分别对涉及长安所联合支部整改问题作书面情况说明。2020年11月9日,长安所联合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书记冯志华和组织委员会李伟在党员大会上作检讨发言,并将党建联络员调整为徐建明。2020年11月20日,党建办组织对支部书记及党建联络员进行了业务指导与培训。

(5)关于对“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

局党建办2020年12月3日制定党费管理制度,将每月20日确定为“党费交纳日”,实行月度党费公示制度并纳入党员积分管理。

(6)关于对“学习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落实。

由党建办整理党员理论政治应知应会资料,并于2020年11月组织集中考试,通过率为92%。2020年12月1日建立党员理论学习制度,2020年11月30日下发《关于规范党员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严格各支部外出开展党日活动审批。

13、关于对“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出台《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党组学习内容、学习方法、考勤制度等具体内容。二是根据《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10至12月,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设小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三是制订《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全年每月学习内容,并按计划完成了1-7月份的学习。四是2020年12月,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分别撰写《政治建设情况自评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向市委考评组作述职报告。五是2021年4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带头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4、关于对“人事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对“超职数配备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通过向市委组织部申请,2020年9月21日,市委下发《关于李红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临委干〔2020〕26号),免去潘淑辉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二是2021年3月5日,市委下发《关于余巍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临委干〔2021〕11号),免去李四海党组书记职务。三是依据《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临办〔2019〕64号),设领导职数5名;根据《关于深化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临编发〔2019〕22号),我局可增核一名专职执法副局长。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实行党政领导分设,党政领导配备符合职数要求。

(2)关于对“干部年龄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2020年6月30日下发《关于调整<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了人事管理的具体原则和要求,并于2020年11月17日,按程序报请市委组织部对2名股级干部进行了调整任免。二是2020年申报招录6名公务员,实际招录5名公务员,分别分配到五里所、聂市所、羊楼司所、坦渡所、桃林所。三是今年1月19日向市委组织部报请招录6名公务员,实际3名公务员通过了考试、考察,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四是2020年8月至今已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张岳林、廖明凤、陈霞琳、元香英、汪满林、刘品君、李艳霞、刘森林、彭四雄等9名同志办理了退休手续。五是从商务粮食综合执法大队转隶5名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至我局工作。六是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进行了对接,报送了2021年度招聘3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的请示及招录岗位计划。

(3)关于对“混编混岗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通过全面摸排,全局在岗不在编156人、在编不在岗10人,按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制定了《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机关混用下属事业单位25人、混用下属市场监管所21人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了借调手续。二是加大机关人员交流与轮岗的力度,2020年调整一般干部26名,调整股级干部36名(提拨6名、交流25名、免职5名)。三是今年1月4日报请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办人员转隶组,从临湘市商务粮食局商务综合执法大人划转14个全额事业编制、13名人员到我局工作(其中11名同志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班)。四是通过向市委编办申请,局机关4月23日增设了16名行政编制职数。五是5月28日将退管办11名同志调整到编制所在单位上岗,6月11日将在机关上班的6名同志的编制从下属市场监管所调整到局机关。

三、持续发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通过全面整改,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但问题整改还没有彻底完成,有的地方还存在落实不深入不到位等问题,解决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方面问题任重道远。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

(一)持续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继续紧盯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确保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对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对整改完成的事项,做好跟踪评估,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尤其是把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后续整改重要内容,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举一反三。

(三)持续管好党员队伍。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全局党员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全局党员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发展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为助力我市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