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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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涉及兆邦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的几个劳动仲裁案件怎么都没有裁决?
来信人: 不懂就问
来信时间: 2025-02-21 20:20:53
内容:

你好!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与兆邦公司有劳动争议的几个案件,发现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劳动者到临湘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以后都没有结果,这是怎么回事,能不能解释一下?谢谢!几个案子的案号见附件。

附件1:兆邦公司的4个劳动争议案件.docx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5-02-24 15:01:27
回复内容:

  关于对市长信箱205924号咨询信件的

  回      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悉。

  根据您来信的内容,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临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为:

  (一)提交申请:劳动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份数。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等。

  (二)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庭审中,当事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并进行质证和辩论。仲裁庭也会询问当事人,调查案件事实。

  (四)仲裁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组织当事人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庭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或仲裁院院长书面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后续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什么相关问题,您可直接致电0730-3799710。

  2025年2月24日14时左右,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当事人。已根据政策向您解释清楚。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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