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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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临湘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临湘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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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商品房赠送面积交房后可以使用吗? |
来信人: | 李明 |
来信时间: | 2021-11-17 14:16:15 |
内容: |
请问临湘在楼盘项目在报规划和报建的时候除阳台买一半送一半的情况下,还其它的赠送面积吗?比如购房时销售说的,零公摊、赠送一间房、赠送设备平台、赠送一个四周有梁等交房后自己可以倒置现浇的区域等等这种出售方式,这样是否合法,这样的房子我们买后这些地方是否可以正常使用?(除阳台买一半送一半外)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21-12-01 15:38:53 |
回复内容: | 李明: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开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业主取得联系,已将业主咨询的政策问题作了详细的解释,业主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感谢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