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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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临湘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临湘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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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湘农产品名称存在严重抄袭,主办方供销社态度蛮横 |
来信人: | 何卫兵 |
来信时间: | 2020-07-15 14:16:52 |
内容: |
尊敬的廖市长:您好!贵市政府委托供销社征集临湘农产品名称,是一件大好事,今天看到征集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公布的五个名称,三个都是抄袭的。海宁农产品名称:海宁农珍。固始县农产品名称:固始优农。宿迁农产品名称:宿迁荟农。然后我给供销社联系人李女士(手机15842880415)咨询我女儿作品的情况,同时举报抄袭问题,而李女士却说是评委评的,没有更改的,还说难道我们政府部门办事就那么草率行事吗?态度十分蛮横。这是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应有的态度吗?我女儿3月5日投的”临农湘品。可获奖者却没有我女儿名字,当时征集启事没有说名称相同以来稿先后评奖。抄袭的东西都能获奖,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无可奈何只能投诉给您,请在百忙中明察并给我一个明确的回复。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供销联社 |
回复时间: | 2020-08-14 12:53:50 |
回复内容: | 何卫兵先生:您好! 感谢您对临湘市农产品公共品牌征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您投诉中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产品公共品牌征集活动的时间条件:您投诉反映,二等奖获奖作品“临农湘品”您女儿也是投稿人,但最终获奖者另有其人,而不是您的女儿。这是因为: 临湘市农产品公共品牌征集启事中明确规定:“若出现重复的品牌名称和logo图标,以投稿作品时间优先者为主”。获奖作者的投稿时间为2020年3月3日16点42分,出现相同名称的情况下,投稿时间优先的稿件将胜出。您在投诉中给出的您女儿的投稿时间是3月5日,在获奖作品的投稿时间之后,不具备获奖条件。 二、农产品公共品牌征集作品的评选情况:临湘市农产品公共品牌征集活动结束之后,临湘市政府组织专家评审组,严格按照《启事》明确的投稿要求,采取匿名、集体讨论和投票的方式进行了严肃认真的三轮评选,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三、您在投诉中反映的工作人员接访态度问题:临湘市供销联社领导已经对该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我们在此诚挚地向您表示歉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改进工作作风。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