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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政协2017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编稿时间: 2017-06-20 来源: 临湘 作者:未知

临湘市政协2017年度民主评议工作

实 施 方 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政协2017年年度工作安排,经主席会议研究,报市委批准,决定对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开展民主监督和工作评议。为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评议目的

通过民主评议,切实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推进各被评单位进一步履行职责、加强管理、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为打造“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机构

1、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祯祥

副组长:李征雷、马榕、盛美华、陈步龙、刘伯凤、程威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程威生兼办公室主任,黄海柏、甘云霓、余巍巍、何碧辉、方小玲、余汉平、谌卫国、潘华辉、邓  纬、沈澍、曹湘杰、肖学文、陈宏学、刘晓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民主评议工作。

2、评议单位和人员分组

第一组:

组长:李征雷

评议单位:市公安局

评议监督员:黄海柏、邓  纬、郑彩霞(资料员)

第二组:

组长:马榕

评议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评议监督员:方小玲、余汉平、陈宏学(资料员)

第三组:

组长:盛美华

评议单位:市人民法院

评议监督员:甘云霓、谌卫国、肖学文(资料员)

第四组:

组长:陈步龙

评议单位:市司法局

评议监督员:何碧辉、潘华辉、沈澍(资料员)

第五组:

组长:刘伯凤

评议单位:市森林公安局

评议监督员:余巍巍、曹湘杰、刘晓瑜(资料员)

三、评议内容

1、被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2、被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情况,重点是民生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

3、被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党纪政纪及作风建设情况。

四、评议方法及步骤

本次民主评议活动自6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整个评议活动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调研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共四个阶段。

㈠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1、市政协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市政协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工作联席会议;

3、各被评单位负责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议,各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及二级机构中层骨干本系统或单位的政协委员必须参加会议,市政协各评议小组传达贯彻民主评议工作联席会议精神。

㈡调研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1、听取汇报。被评单位对照评议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各评议小组由组长带队,到被评单位听取专题汇报。

2、座谈走访。与被评单位班子成员、中层骨干、二级机构负责人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

3、交换意见。评议小组就收集到的主要问题与被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交换意见。

4、撰写报告。各组对收集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议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控制在3000字左右,成绩、问题、建议各占三分之一。

5、审议材料。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对评议小组提交的评议调查报告进行审议,并提交评议大会。

㈢评议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1、测评方式:

①单位测评。各被评单位在召开动员大会时,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二级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②群众测评。领导小组从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随机抽取5个作为群众评议点,每个评议小组负责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测评工作,同时对5个被评单位统一测评。参加测评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50个评议人员名单(含二代表一委员、村组干部、党员),由评议小组从名单中随机抽取30名参加测评,测评票由带队领导现场封存。

③大会测评。市政协组织召开评议大会,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对被评单位进行集中测评。大会测评程序:各被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工作成绩、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各占三分之一);评议小组向市政协常委会议汇报评议调查报告;民主测评;市级领导讲话;公布民主评议结果。

2、计分方式:

单位测评票满分20分,在单位动员大会时现场统计;群众测评票满分30分,由领导小组统一拆封统计;大会测评票满分50分,在评议大会现场统计。所有测评票按照满意票计1分、基本满意票计0.5分、弃权票和废票计0分、不满意票计-1分的标准进行统计。(计分公式:实得分数÷测评人数×该项满分)。三者相加为评议单位综合得分。

3、评议标准:

综合得分排名前2位的为满意单位;综合得分少于60分(不含60分),且排名末位的为不满意单位;其它为基本满意单位。

4、评议结果运用:

①市政协形成评议通报,报市委、市政府。②在电视台、临湘门户网站上公示评议结果。③评为满意单位的,在市政协全会上进行表彰。④对评为不满意单位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取消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⑤对在评议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等突出问题,提请有关执纪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㈣整改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

1、各被评单位要对评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召开整改大会,在8月20日前向评议小组书面报送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评议小组对各评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落实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五、评议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确保正确评议导向。

2、坚持有组织、按步骤进行,做到充分准备、精心组织、深入调研、认真评议、切实整改,努力提高评议工作成效。

3、加强评议工作的沟通协调。评议小组要尊重各被评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各被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积极配合支持评议小组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对评议动员部署、调研、评议、整改情况进行新闻舆论全程跟踪,以扩大宣传面,增强评议效果和影响。

5、严格评议工作纪律,评议小组成员和参加评议大会的委员不得接受各评议单位的红包、礼金、土特产,不得接受各被评单位任何请、吃和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