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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议意见

编稿时间: 2020-07-01 来源: 人大办 作者:未知

临湘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文件

临常发〔2020〕7号

关于市人民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审 议 意 见

(2020年6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临湘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可杰所作的《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人民政府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总体要求,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够清晰、线索摸排不够精准、打财断血难推进、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责任,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担当作为,加强线索摸排。加强部门沟通,扩大排查的深度、广度、精度,实现信息共享。将排查线索层层压实到部门和社区,实现干部包户;依托网格管理,不漏户不漏案不漏人不漏罪;聚焦黑恶势力多发易发领域行业地区、涉恶涉黑高危人群,开展大排查。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摸排、移送、核查机制,及时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够罪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运用行政等手段快速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除恶务尽。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推进以“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为内容的“六清”行动,建立健全黑恶财产查控机制,将“浮财”、“暗财”一网打尽。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密切配合,深挖彻查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关系网”。公安机关要建立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力度,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批捕率和起诉率,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是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市人民政府要从预防、发现、查处、追责四个环节着手,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要探索制定追责问责办法,压实工作责任;要完善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党政负责人履职评价机制、督导问责机制、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和案件查办终身负责制等制度,努力形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