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
审 议 意 见
(2018年7月2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临湘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规范执法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临湘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工作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刑罚执行监督协调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案多人少的矛盾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刑罚执行监督作为遏制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要根据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对刑罚执行检察职能调整的要求,推动刑罚执行监督关口前移,切实做到“全面、全程、全部”监督,将每个监督对象、所有执法环节、各个监管场所都纳入监督范围,达到全过程同步监督和防范性监督,实现监督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2、突出刑罚执行监督重点。一要加强对刑罚执行各刑种、各环节的监督,紧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二要加强对财产刑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刑罚判决的严肃性;三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找准刑罚执行监督中存在的盲区,防止脱管、漏管、虚管问题的发生,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着力解决刑罚交付执行中存在的“移交难”问题,特别是老弱病残及重症精神病患者接收难的问题;五是加强对看守所的监督,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健全刑罚执行监督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创新监督理念,检察院要加强与刑罚执行机关的沟通配合,建立健全与政法各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意见和分歧。建立刑罚执行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网上协同办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刑罚执行监督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及时。另一方面,要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刑罚执行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争取市人民政府重视支持,解决公安局看守所在押人员经费保障和医疗社会化经费、社区矫正场所等问题。确保看守所在押人员经费实行动态管理,按实际关押人数拨付给养经费,保障医疗社会化工作经费,解决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场地不足等问题。
4、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刑罚执行监督水平。注重对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优化刑罚执行监督检察队伍结构,妥善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加强典型案件的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监督权依法正确行使。
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及相关单位必须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