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评议方案
(2018年5月7日临湘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和《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2018年对部分双管单位进行工作评议,方案如下:
一、评议对象
国税局 地税局 公路局 烟草公司
供电公司 电信公司 邮政公司 移动公司
人民银行 住房公积金中心 农村商业银行
人保财险公司 人寿保险公司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
二、评议时间
2018年9月—12月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评议的方法和程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进行,具体步骤由各评议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组织机构
工作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共分七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带队领导:王友华
牵头单位:联工委
成 员:刘祖德 李正炎 吴 瑶 刘明德
工作人员:何水良
评议对象:地税局 人保财险公司
第二组:带队领导:陈长英
牵头单位:内司委
成 员:周 晶 方晓宏 曾凡雄 孙学清
工作人员:胡 麟
评议对象:供电公司 电信公司
第三组:带队领导:曹小光
牵头单位:财经委
成 员:柳景焱 梅 良 李正朋 胡军勇
工作人员:李志华
评议对象:公路局 移动公司
第四组:带队领导:李垂利
牵头单位:教工委
成 员:黄湘临 谌树生 黄时星 罗林明
工作人员:李 红 黎 邦
评议对象:农村商业银行 中华联合保险公司
第五组:带队领导:余 浩
牵头单位:农工委
成 员:李四雄 谢迪灿 刘 曙 刘 永
工作人员:张平波
评议对象:烟草公司 人寿保险公司
第六组:带队领导:李炎利
牵头单位:城环工委
成 员:方 虹 方炎柏 李国武 何三龙
工作人员:彭 敏
评议对象:国税局 住房公积金中心
第七组:带队领导:万云霞
牵头单位:办公室
成 员:方黎明 汤芳利 刘旭英 李政敏
工作人员:王伟红 李 露
评议对象:人民银行 邮政公司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