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2月28日临湘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决定体现共同意志,以高标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为全力打造“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人大职能就发挥到哪里,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定期向上级人大汇报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市委部署、组织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
2.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常委会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推动发展的生动实践。
3.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调研之风。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增强党纪法规震慑力、执行力。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强化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为人大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工作,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提升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5.不断完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6.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发扬民主,正确集中,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体现人民意志、凝聚最大共识。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督促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做好对计划、预算决算、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及项目工程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四行”活动。关注群众呼声强烈的环境问题,督促将环境倒逼压力转化为产业结构调整动力,强化全社会生态立市理念。
8.关注涉及食品药品、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关注涉及就业、教育、卫生、文化、交通、社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的问题,督促政府完善工作机制、破解民生难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9.切实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执法检查;调研《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教师队伍管理、基层诉源治理、社保基金管理等工作;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工作报告;视察交通治超治限、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等工作;改进工作评议方式,对部分双管单位进行工作评议;督促代表建议办理、类案信息报备等工作,跟踪督促《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
10.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聚焦全市中心大局和重点工作,就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临湘长远发展的总体布局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作出批准2021年市级决算、2022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等决议。
11.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做好被任命人员的任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确保组织意图得到实现,确保地方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加强干部任内监督,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工作,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担当作为。
四、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2.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开展代表初任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
13.加强“双联”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镇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制度,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
14.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工作,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
15.认真督办代表建议,落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办法》,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深化重点督办、跟踪督办、集体评议、满意度测评、办理工作通报等机制,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16.组织开展代表活动,结合代表职业特点、业务专长,深入推动专业委员会组建代表专业小组,邀请更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活动。组织省、岳阳市人大代表专题视察,组织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及时通报市委重大决策、人大常委会重要事项、市政府重点工作,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利。
17.发挥平台作用。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示范建设,督促和组织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推动真正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18.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在总结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全覆盖经验的基础上,在市级层面探索实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9.按照中央、省委和岳阳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出台我市贯彻落实具体方案,优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设置,修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提请市委适时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
2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人大业务学习培训,丰富学习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机关干部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的力度。
21.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机关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管理,做好转办信件、接待群众来访、网络回复、电话回复、督查督办等工作。
22.加强联系指导,深化镇街人大建设,推动解决镇街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突出难题,督促镇街人大依法有效履职。
附:临湘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临湘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拟开展的执法检查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时间:2022年3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配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时间:2022年4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3.配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时间:2022年4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4.配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时间:2022年6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5.配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时间:2022年7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二、拟开展的工作评议
对部分双管单位工作进行评议(具体评议对象及工作安排按《临湘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评议方案》实施)。
三、拟开展的专题调研
1.开展对市直公立医院医疗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2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开展对全市各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4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3.开展对我市社保基金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4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4.开展对《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5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5.开展对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5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6.开展对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5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7.开展对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6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8.开展对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6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9.开展对我市对外贸易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7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10.开展对全市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运行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7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1.开展对全市农村安全饮水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7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12.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10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13.开展对全市教师队伍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10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14.开展对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专题调研(时间:2022年11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四、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市直公立医院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2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临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监督工作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时间:2022年4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4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三年集中攻坚行动工作的报告(时间:2022年4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6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时间:2022年6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6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保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6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8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时间:2022年8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1.听取和审议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时间:2022年8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时间:2022年10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报告(时间:2022年10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1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教师队伍管理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10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1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10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16.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时间:2022年10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1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12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1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12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1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12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各专委及常委会相关委室)。
20.听取和审议有关被审计单位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12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时间:2022年12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五、拟作出的决议决定
1.关于批准202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时间:2022年8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关于批准2022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时间:2022年10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3.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时间:2022年12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聚焦全市中心大局和重点工作,就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临湘长远发展的总体布局问题,适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负责单位: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
六、拟开展的视察活动
1.配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村基础教育工作视察活动(时间:2022年6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视察全市交通治超治限工作(时间:2022年8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3.配合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视察活动(时间:2022年10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4.视察全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时间:2022年11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5.根据省、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制定各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方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七、拟开展的专项督办及主题活动
1.开展“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时间:2022年5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开展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项督办(2022年7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时间:2022年9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时间:2022年11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5.开展对类案信息报备工作的专项督办(时间:2022年11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八、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拟听取的工作汇报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专项报告均由主任会议初审)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情况及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时间:2022年2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6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6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4.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8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外贸易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8月,负责单位: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8月,负责单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8月,负责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8.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时间:2022年12月,负责单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