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级 政策解读 首页

关于印发《临湘市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解读

编稿时间: 2026-01-20 来源: 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未知


一、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 号)和《湖南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湘财教〔2025〕37 号)精神,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免保育保教费的对象

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我市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大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适龄儿童,参照同类型公办园标准减免保育教育费,后续将按国家、省最新政策动态调整。

三、免保育保教费的标准

1、公办幼儿园:按主管部门核定的保育教育费标准全额免除,伙食费、住宿费等杂费不在免除范围。

2、民办幼儿园:按办园条件参照同类型公办园核定减免标准,不高于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超出部分可依规收取并提前公示。

3、财政最高限价标准: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580元/人/月、县级示范性幼儿园510元/人/月、标准幼儿园400元/人/月。

四、经费的补助方式

因减免保育教育费产生的幼儿园收入缺口,由财政、教育部门结合幼儿人数、实际收费水平等核算补助。严格执行按月计退政策,精准审核受益幼儿名单,市教育、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合稽核,以实际在园人数、减免金额作为资金清算依据,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补助资金。

五、财政资金分担

省级按生均补助标准、受益人数、分担比例等下达补助资金,本地实际收费高于省级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