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暂住人口管理条例》,遵守当地政府和所在单位的管理规定;
(2)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或者注销暂住登记,申领或者缴销暂住证,不得冒领、涂改、转借或者过期使用暂住证;
(3)遇有公安人员、管理人员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4)不得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应当主动检举揭发。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暂住人口管理条例》,遵守当地政府和所在单位的管理规定;
(2)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或者注销暂住登记,申领或者缴销暂住证,不得冒领、涂改、转借或者过期使用暂住证;
(3)遇有公安人员、管理人员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4)不得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应当主动检举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