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 其他辅项变更、更正登记(非行政许可事项)
行为对象 申请变更、更正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血型、身高等辅项信息的公民。
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收费情况 户口簿: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口簿内芯每页2元。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8]63号)
办理期限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办理条件 公民的辅项信息发生变化后,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的有关信息。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结婚证、离婚证等法定凭证。
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辅项信息的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3、打印表簿:由户口登记机关收缴其原户口簿内页,另册保存原常住户口登记表,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咨询渠道 www.hncr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