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面向临湘市各镇(街道)及市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到部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二、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组织人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副科职干部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3.1986年11月30日后出生;
4.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现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下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5.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符合公务员转任和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5)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6)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30日。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工作时间)。12月10日下午5:30报名时间截止,之后不再接受报名相关资料。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委大楼三楼315室),联系方式:0730-3722208,联系人:谢智勇。
报名者应提交报名登记表(需要本人承诺签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等)。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3.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笔试主要测试文稿写作方面的能力。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5.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6.考察。按照1:2的比例,分别取前2名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查阅核实本人档案。
7.体检。按照1:1的比例确定2名考察合格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人选,从进入考察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8.确定拟调人选。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提出拟调人选和岗位安排建议,提请部务会研究决定。
9.跟班试用。组织拟调人选到有关科室(中心、办)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将拟调人选跟班试用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提请部务会研究决定。如有跟班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10.公示、调动和任职。对拟调人选在临湘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顺利通过公示的,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临湘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