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中共临湘市委组织部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等29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各镇(街道)及市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此次公开选调,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范围、计划及要求
选调范围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自筹、差额编制)工作人员(教体、卫健部门的专技人员除外),选调计划及要求详见《临湘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岗位年龄具体要求见岗位表。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 4月20 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 4 月 2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 4 月 2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4 月21 日及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选调条件有关说明。
①选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②选调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需咨询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③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处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工勤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服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 月21日。
五、选调程序、要求和公告发布
临湘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发布。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 4 月 27 日至 4 月 29 日。
报名地点:各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
2.报名材料。填写报名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资格证书、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编制卡、《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3.报名要求。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须认真阅读公开选调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各岗位报名人数于报名当日21:00之前在临湘市政府网公示。
4.资格审查。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才能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初审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复审,有信访举报尚未结案的人员,以纪委监委复审结果为准。不符合选调要求和条件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单位工作不负责或者故意弄虚作假,将不符合选调资格的人员纳入选调范围的,取消或者核减该单位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临湘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所有计划调整在开考前予以公告。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类基础知识分值占80%、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20%。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本次公开选调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参考人员按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本系统内部选调的自筹、差额编制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市编办参与考察。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对象。
(五)跟班试用
拟选调对象跟班试用3个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如有跟班试用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六)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考试成绩、拟选调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
(七)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
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试用合格的自筹、差额编制人员按程序转为全额事业编制。
六、其他事项
1.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以及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监督举报电话:0730-3721512
附件:1、临湘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4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