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卫生健康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来源:临湘市卫生健康局   日期: 2021-11-03 08:23
浏览量:1 | | | |

市卫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四)财务股审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行政审批法规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及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调研论证、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依法集中受理和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卫生许可证发放,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核发,医师执业注册及职业证书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服务人员执业许可,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等行政许可。负责本部门政务窗口的日常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六)体制改革股(加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牌子)。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加挂市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拟订全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市血吸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管理。

(八)医政医管股。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九)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卫生应急办公室。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一)宣传科技教育股。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综合监督股(加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牌子)。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十三)中医药管理股。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医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医执业资格许可制度;负责全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四)老龄健康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十五)妇幼健康股(加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牌子)。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年度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组织实施避孕药具储存、调拨;负责指导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质量目标等管理和宣传及药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市计划生育保健用品市场进行检查和监督;承担全市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工作。

(十六)职业健康股。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八)爱国卫生工作股。贯彻执行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规划,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可设专职副书记1名(正股级)。

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派驻本单位纪检监察组,并承办相关工作。可设专职副书记1名(正股级)。